教師指定參考書專區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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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11月20日 (三) 14:45的目前修訂版本
- 104.06.11 103學年度第11次行政會議通過
- 104.07.02 高醫圖資字第1041102102號函公布
- 109.05.14 108學年度第10次行政會議通過
- 109.06.15 108學年度第3次圖書館委員會會議通過
- 109.07.13 高醫圖資字第1091102079號函公布(English)
一、本校為提供上課指定用書讓修課學生自我學習,且支援教學與研究,特設置教師指定參考書專區,並訂定本要點。 二、上課指定用書係指教師指定參考書及課程整合用書。 三、上課指定用書徵集途徑: (一)每學期匯整校務資訊系統教師課程教科書清單。 (二)從圖書館現有之館藏中挑選出。 (三)由圖書資訊處採購。 四、上課指定用書典藏原則: (一)教師指定參考書及課程整合用書:各採購二冊 教師指定參考書專區放置一冊,流通書庫放置一冊。若遇其他因素加買之冊數,一律放置於流通書庫。 (二)教師指定參考書專區之館藏資料限館內閱覽、掃描及影印,不准外借。 五、資料回歸一般館藏原則: (一)於專區陳列三年後無課程指定之教師指定參考書。 (二)授課教師退休或離職。 (三)圖書版本更新。 六、特殊狀況予以例外處理,應經圖資長同意。 七、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審議通過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