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指定參考書專區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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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6.11 103學年度第11次行政會議通過
:::::::::104.06.11 103學年度第11次行政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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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1041102102.doc|104.07.02 高醫圖資字第1041102102號函公布]]</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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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1041102102.doc|104.07.02 高醫圖資字第1041102102號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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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5.14  108學年度第10次行政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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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6.15  108學年度第3次圖書館委員會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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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1091102079.docx|109.07.13  高醫圖資字第1091102079號函公布]][[媒體:1091102079EV.docx.docx|(English)]]</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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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本校為確保具有完整且豐富之教師上課指定用書,並充實學術專業書籍館藏,滿足教學研究及學習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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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校為提供上課指定用書讓修課學生自我學習,且支援教學與研究,特設置教師指定參考書專區,並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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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設置教授指定參考書專區,並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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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課指定用書係指教師指定參考書及課程整合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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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圖書館設置教授指定參考書專區,提供上課指定用書讓修課學生自行查閱,且支援教學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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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課指定用書徵集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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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館藏資源做最有效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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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每學期匯整校務資訊系統教師課程教科書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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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上課指定用書係指教授指定參考書、課程整合用書及參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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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從圖書館現有之館藏中挑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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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上課指定用書之書目資料來源有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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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由圖書資訊處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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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類:每學期請教師於教職員資訊系統輸入當學期開課之教科書書目資料,定期匯出教授指定參考書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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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課指定用書典藏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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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類:教師填寫推介書單指定參考書用途之圖書,經授課教師指明者,圖書資訊處(以下簡稱圖資處)亦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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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師指定參考書及課程整合用書:各採購二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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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視同為教授指定參考書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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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師指定參考書專區放置一冊,流通書庫放置一冊。若遇其他因素加買之冊數,一律放置於流通書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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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類:每學期醫學系開列書目清單則列為課程整合用書,專業課程分階段設計授課,圖資處統整並建構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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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教師指定參考書專區之館藏資料限館內閱覽、掃描及影印,不准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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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教學資源於專屬區域,提供查閱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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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料回歸一般館藏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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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期間圖資處隨時受理推薦,惟須配合本校採購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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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於專區陳列三年後無課程指定之教師指定參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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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上課指定用書徵集途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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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授課教師退休或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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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從圖資處現有之館藏中挑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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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圖書版本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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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由圖資處採買入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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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特殊狀況予以例外處理,應經圖資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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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授課教師贈送個人擁有的圖書予圖資處,或供圖資處暫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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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審議通過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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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教師指定的教科書為圖書館之館藏,將設置專區存放,僅限定於館內閱覽、掃描及影印,不准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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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資料回歸一般館藏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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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於圖書館陳列一年後之教授指定參考書,若指定教師欲改為一般圖書,應請通知承辦館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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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授課教師退休或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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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圖書版本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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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專區內館藏空間已達飽和,陳報圖資長核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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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其他非科目教科書,經授課教師指定參考書用途之圖書,圖資處亦將其視同為教授指定參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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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特殊狀況予以例外處理,應經圖資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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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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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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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11月20日 (三) 14:45的目前修訂版本

104.06.11 103學年度第11次行政會議通過
104.07.02 高醫圖資字第1041102102號函公布
109.05.14 108學年度第10次行政會議通過
109.06.15 108學年度第3次圖書館委員會會議通過
109.07.13 高醫圖資字第1091102079號函公布(English)
                           

一、本校為提供上課指定用書讓修課學生自我學習,且支援教學與研究,特設置教師指定參考書專區,並訂定本要點。
二、上課指定用書係指教師指定參考書及課程整合用書。
三、上課指定用書徵集途徑:
    (一)每學期匯整校務資訊系統教師課程教科書清單。
    (二)從圖書館現有之館藏中挑選出。
    (三)由圖書資訊處採購。
四、上課指定用書典藏原則:
    (一)教師指定參考書及課程整合用書:各採購二冊
        教師指定參考書專區放置一冊,流通書庫放置一冊。若遇其他因素加買之冊數,一律放置於流通書庫。
    (二)教師指定參考書專區之館藏資料限館內閱覽、掃描及影印,不准外借。
五、資料回歸一般館藏原則:
    (一)於專區陳列三年後無課程指定之教師指定參考書。
    (二)授課教師退休或離職。
    (三)圖書版本更新。
六、特殊狀況予以例外處理,應經圖資長同意。
七、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審議通過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