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指定參考書專區設置要點

出自KMU LawDB

(修訂版本間差異)
跳轉到: 導航, 搜尋
 
(3個中途的修訂版本沒有顯示)
第4行: 第4行:
:::::::::109.05.14  108學年度第10次行政會議通過
:::::::::109.05.14  108學年度第10次行政會議通過
:::::::::109.06.15  108學年度第3次圖書館委員會會議通過
:::::::::109.06.15  108學年度第3次圖書館委員會會議通過
-
:::::::::[[媒體:1091102079.docx|109.07.13  高醫圖資字第1091102079號函公布]]</font>
+
:::::::::[[媒體:1091102079.docx|109.07.13  高醫圖資字第1091102079號函公布]][[媒體:1091102079EV.docx.docx|(English)]]</font>
<pre>                           
<pre>                           

在2024年11月20日 (三) 14:45的目前修訂版本

104.06.11 103學年度第11次行政會議通過
104.07.02 高醫圖資字第1041102102號函公布
109.05.14 108學年度第10次行政會議通過
109.06.15 108學年度第3次圖書館委員會會議通過
109.07.13 高醫圖資字第1091102079號函公布(English)
                           

一、本校為提供上課指定用書讓修課學生自我學習,且支援教學與研究,特設置教師指定參考書專區,並訂定本要點。
二、上課指定用書係指教師指定參考書及課程整合用書。
三、上課指定用書徵集途徑:
    (一)每學期匯整校務資訊系統教師課程教科書清單。
    (二)從圖書館現有之館藏中挑選出。
    (三)由圖書資訊處採購。
四、上課指定用書典藏原則:
    (一)教師指定參考書及課程整合用書:各採購二冊
        教師指定參考書專區放置一冊,流通書庫放置一冊。若遇其他因素加買之冊數,一律放置於流通書庫。
    (二)教師指定參考書專區之館藏資料限館內閱覽、掃描及影印,不准外借。
五、資料回歸一般館藏原則:
    (一)於專區陳列三年後無課程指定之教師指定參考書。
    (二)授課教師退休或離職。
    (三)圖書版本更新。
六、特殊狀況予以例外處理,應經圖資長同意。
七、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審議通過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