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自備小冰箱使用及管理辦法
出自KMU LawDB
(修訂版本間差異)
(新頁面: <font size=2> ::::::::: 115.05.25 114學年度第2次學務會議審議通過 ::::::::: 115.07.08 114學年度第12次行政會議通過 :::::::::[[媒體:1151102788.docx|115.08.12 高醫...) |
|||
| 第2行: | 第2行: | ||
::::::::: 115.05.25 114學年度第2次學務會議審議通過 | ::::::::: 115.05.25 114學年度第2次學務會議審議通過 | ||
::::::::: 115.07.08 114學年度第12次行政會議通過 | ::::::::: 115.07.08 114學年度第12次行政會議通過 | ||
| - | :::::::::[[媒體:1151102788.docx|115.08.12 高醫學務字第1151102788號函公布]] | + | :::::::::[[媒體:1151102788.docx|115.08.12 高醫學務字第1151102788號函公布]][[媒體:1151102788En.docx|English]] |
</font> | </font> | ||
<pre> | <pre> | ||
在2026年8月12日 (三) 12:01所做的修訂版本
- 115.05.25 114學年度第2次學務會議審議通過
- 115.07.08 114學年度第12次行政會議通過
- 115.08.12 高醫學務字第1151102788號函公布English
第1條 目的:
因應學生宿舍使用冰箱的實際需求,並考量宿舍安全及使用者付費原則,依實際狀況訂定「高雄醫學大學學生宿舍自備小冰箱使用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2條 實施方式:
一、小冰箱須由各寢室住宿生自行準備。
二、一間寢室以申請放置一台冰箱為限。
三、經同寢室全體住宿生同意放置冰箱後提出申請,並遵守冰箱使用規範並簽具相關同意書。
四、小冰箱規格依據本校學生事務處公告規定辦理之。
第3條 收費標準:
一、上學期:單間寢室收費600元,自公告入住日至隔年1月31日(包含寒假)。
二、下學期:單間寢室收費500元,自2月1日起至公告退宿日止(不包含暑假)。
三、暑期留宿:按月計算單間寢室每月收費100元。
四、上述之費用完成繳納後遇申請人中途休學、退學、轉學或放棄使用權利則不另退款。
五、本辦法收費標準僅限智慧館(學生宿舍A館),另創新館(學生宿舍B館)收費標準因電費為插卡儲值則不在此限。
第4條 申請方式及相關規定依據本校宿舍特殊需求之電器放置寢室規定辦理之。
第5條 未經核可之寢室冰箱視同違規電器,不得放置於宿舍內,違者將依本校宿舍管理辦法處置。
第6條 本辦法經學務會議與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