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小港醫院行政主管輪值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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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立小港醫院行政主管輪值辦法 [http://db.kmu.edu.tw/~jl/download/law/%B0%AA%B6%AF%A5%AB%A5%DF%A4%70%B4%E4%C2%E5%B0%7C%A6%E6%AC%46%A5%44%BA%DE%BD%FC%AD%C8%BF%EC%AA%6B.doc (Word公文版本下載)]
高雄市立小港醫院行政主管輪值辦法 [http://db.kmu.edu.tw/~jl/download/law/%B0%AA%B6%AF%A5%AB%A5%DF%A4%70%B4%E4%C2%E5%B0%7C%A6%E6%AC%46%A5%44%BA%DE%BD%FC%AD%C8%BF%EC%AA%6B.doc (Word公文版本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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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本醫院為使主管能夠身體力行將「走動式管理」落實於管理行為之中,親自巡視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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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本醫院為使主管能夠身體力行將「走動式管理」落實於管理行為之中,親自巡視醫院院區、主動支援前線工作,體驗服務的真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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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院區、主動支援前線工作,體驗服務的真諦、解決病患的需求,並學習發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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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決病患的需求,並學習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作為醫院服務改善之依據,特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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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決問題,作為醫院服務改善之依據,特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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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輪值主管之任務依下列規定。
第二條 輪值主管之任務依下列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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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親自巡視醫院院區,力行「走動式管理」,發揮服務精神,其服務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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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親自巡視醫院院區,力行「走動式管理」,發揮服務精神,其服務方式如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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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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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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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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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環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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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環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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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督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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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督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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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接受醫院各單位人員之通報,與各權責單位主管共同處理緊急或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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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接受醫院各單位人員之通報,與各權責單位主管共同處理緊急或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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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就事件狀況尋求資源、適時協調、調度並督導相關單位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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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就事件狀況尋求資源、適時協調、調度並督導相關單位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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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緊急或重大事件,應速依緊急通報系統呈報,並至現場掌握最新狀況,即時向首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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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緊急或重大事件,應速依緊急通報系統呈報,並至現場掌握最新狀況,即時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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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所發生之事件、處理經過與處理結果均應詳細紀錄與輪值日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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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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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輪值當日所發生的問題若需要追蹤,下一位值班主管負有追蹤職責,並應將過程紀錄於日誌表,未完成部分再交予下一位值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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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所發生之事件、處理經過與處理結果均應詳細紀錄與輪值日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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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繼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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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輪值當日所發生的問題若需要追蹤,下一位值班主管負有追蹤職責,並應將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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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紀錄於日誌表,未完成部分再交予下一位值班主管繼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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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輪值之主管應攜帶下列規定資料執勤。
第三條 輪值之主管應攜帶下列規定資料執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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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政輪值資料夾,其內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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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政輪值資料夾,其內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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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當月份值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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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當月份值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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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輪值日誌(含簽到、建議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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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輪值日誌(含簽到、建議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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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輪值常見狀況及建議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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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輪值常見狀況及建議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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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當月份門診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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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當月份門診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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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緊急災害處理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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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緊急災害處理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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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院內分機一覽表與主管緊急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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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院內分機一覽表與主管緊急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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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佩帶值班識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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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佩帶值班識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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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院內聯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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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院內聯絡系統。
第四條 值班主管交班時間及輪值日誌之管理依下列規定。
第四條 值班主管交班時間及輪值日誌之管理依下列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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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輪值主管統一於上午8:30分於管理室進行交班,交班過程以書面或口頭方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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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輪值主管統一於上午8:30分於管理室進行交班,交班過程以書面或口頭方式為之,並主動提醒前日發生之重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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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並主動提醒前日發生之重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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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每日輪值日誌交由管理室統一收回,由副院長及院長批閱核示,重要事項提醫事行政主管會議中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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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每日輪值日誌交由管理室統一收回,由副院長及院長批閱核示,重要事項提醫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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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主管會議中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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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輪值主管值班時段如下列。
第五條 輪值主管值班時段如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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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週一至週五為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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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週一至週五為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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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週六為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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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週六為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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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第一、二款以外之時間為On 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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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第一、二款以外之時間為On 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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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人力資源室每月就醫事與行政系統之主任、組長、護理部主任及督導中排定一人,每天輪流擔任值班主管,經排定輪值之主管須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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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人力資源室每月就醫事與行政系統之主任、組長、護理部主任及督導中排定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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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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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輪流擔任值班主管,經排定輪值之主管須遵守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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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輪值主管輪值時應遵守下列事項。
第七條 輪值主管輪值時應遵守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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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輪值主管於值班時間內駐守於院內,不得隨意外出;經排定時間執勤,請勿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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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輪值主管於值班時間內駐守於院內,不得隨意外出;經排定時間執勤,請勿任意調換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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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調換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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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若確實因故無法於排定之輪值日輪值,請於三日前向人力資源室提出換班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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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若確實因故無法於排定之輪值日輪值,請於三日前向人力資源室提出換班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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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輪值當日因故無法出勤或遇參加本校或本校附設醫院或院外會議,得改由科內組長及人員代理之,並請向人力資源室報備,或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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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輪值當日因故無法出勤或遇參加本校或本校附設醫院或院外會議,得改由科內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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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日8:30分前即時向人力資源室提請換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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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及人員代理之,並請向人力資源室報備,或於當日8:30分前即時向人力資源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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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輪值日誌須確實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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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請換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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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值班主管輪值時請確實主動提供病患服務,並於院區走動處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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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輪值日誌須確實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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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遇醫療糾紛或緊急異常事件,請研判能否自行處理,如無法處理者,請依「處理醫療糾紛作業規定」及「院內緊急災害處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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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值班主管輪值時請確實主動提供病患服務,並於院區走動處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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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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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遇醫療糾紛或緊急異常事件,請研判能否自行處理,如無法處理者,請依「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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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療糾紛作業規定」及「院內緊急災害處理流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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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本醫院定期舉辦有關輪值行政主管教育訓練,以提昇輪值行政主管之知能。
第八條 本醫院定期舉辦有關輪值行政主管教育訓練,以提昇輪值行政主管之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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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本辦法經本醫院醫事行政主管會議及院務會議通過,呈請院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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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本辦法經本醫院醫事行政主管會議及院務會議通過,呈請院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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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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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4月7日 (四) 10:18所做的修訂版本

高雄市立小港醫院行政主管輪值辦法 (Word公文版本下載)

第一條  本醫院為使主管能夠身體力行將「走動式管理」落實於管理行為之中,親自巡視醫院院區、主動支援前線工作,體驗服務的真諦、解
     決病患的需求,並學習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作為醫院服務改善之依據,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輪值主管之任務依下列規定。
     一、親自巡視醫院院區,力行「走動式管理」,發揮服務精神,其服務方式如下列。
       1.諮詢服務
       2.環境服務
       3.督導服務
     二、接受醫院各單位人員之通報,與各權責單位主管共同處理緊急或重大事件。
     三、就事件狀況尋求資源、適時協調、調度並督導相關單位妥善處理。
     四、緊急或重大事件,應速依緊急通報系統呈報,並至現場掌握最新狀況,即時向首長報告。
     五、所發生之事件、處理經過與處理結果均應詳細紀錄與輪值日誌表。
     六、輪值當日所發生的問題若需要追蹤,下一位值班主管負有追蹤職責,並應將過程紀錄於日誌表,未完成部分再交予下一位值班主
       管繼續追蹤。
第三條	輪值之主管應攜帶下列規定資料執勤。
      一、行政輪值資料夾,其內容包括:
       (一)當月份值班表。
       (二)輪值日誌(含簽到、建議欄)
       (三)輪值常見狀況及建議處理方式。
       (四)當月份門診時間表。
       (五)緊急災害處理流程圖。
       (六)院內分機一覽表與主管緊急聯絡電話。
     二、佩帶值班識別證。
     三、院內聯絡系統。
第四條	值班主管交班時間及輪值日誌之管理依下列規定。
     一、輪值主管統一於上午8:30分於管理室進行交班,交班過程以書面或口頭方式為之,並主動提醒前日發生之重要事項。
     二、每日輪值日誌交由管理室統一收回,由副院長及院長批閱核示,重要事項提醫事行政主管會議中檢討。
第五條	輪值主管值班時段如下列。
     一、週一至週五為8:30~17:00。
     二、週六為8:30~12:00。
     三、第一、二款以外之時間為On Call
第六條	人力資源室每月就醫事與行政系統之主任、組長、護理部主任及督導中排定一人,每天輪流擔任值班主管,經排定輪值之主管須遵守
     本辦法。
第七條	輪值主管輪值時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輪值主管於值班時間內駐守於院內,不得隨意外出;經排定時間執勤,請勿任意調換日期。
     二、若確實因故無法於排定之輪值日輪值,請於三日前向人力資源室提出換班申請。
     三、輪值當日因故無法出勤或遇參加本校或本校附設醫院或院外會議,得改由科內組長及人員代理之,並請向人力資源室報備,或於
       當日8:30分前即時向人力資源室提請換班。
     四、輪值日誌須確實登錄。
     五、值班主管輪值時請確實主動提供病患服務,並於院區走動處理問題。
     六、遇醫療糾紛或緊急異常事件,請研判能否自行處理,如無法處理者,請依「處理醫療糾紛作業規定」及「院內緊急災害處理流
       程」處理。
第八條	本醫院定期舉辦有關輪值行政主管教育訓練,以提昇輪值行政主管之知能。
第九條	本辦法經本醫院醫事行政主管會議及院務會議通過,呈請院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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