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成果移轉處理原則【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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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2.18 九十一學年度研發成果管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91.12.25 九十一學年度法挸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92.01.02 九十一學年度第二次校務暨第六次行政聯席會議通過
92.01.17董事會第十四屆第四次會議
92.02.07高醫校法字第0920100006號公布
101.03.15 一百學年度第二次校務暨第八次行政會議通過
101.04.20董事會第十六屆第二十六次董事會議通過
101.05.09 高醫心產字第1011101294號函公布
102.11.13 102學年度第1次研發成果管理委員會通過
103.02.27 102學年度第3次校務會議通過
103.05.17 董事會第十七屆第十一次董事會議通過
103.06.12 高醫產學字第1031101902號函公布
104.06.23 103學年度第6次研發成果管理委員會通過
104.10.07 104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通過
104.12.02 104學年度第2次校務會議通過
106.05.22 105學年度第106700145號函廢止
本原則依產學營運處第1066700145號簽呈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