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專題研究計畫審查組設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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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本醫院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補助辦法另訂之。 | 第六條 本醫院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補助辦法另訂之。 | ||
第七條 本辦法經本醫院院務會議通過,陳請院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 第七條 本辦法經本醫院院務會議通過,陳請院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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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6月9日 (三) 10:23所做的修訂版本
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專題研究計畫審查組設置辦法 (Word公文版本下載)
96.01.17九十五學年度第六次院務會議通過 96.08.28高醫附行字第0960002670號公布 第一條 為審核專題研究計畫補助事宜,依據本醫院組織規程第四十條規定,設置專題研究計畫審 查組(以下簡稱本組),並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組主要職掌如下: 一、關於本醫院研究計畫申請之審查事項。 二、關於本醫院研究計畫申請之核議事項。 三、本醫院研究計畫執行成果之查核事項。 第三條 本組置主任委員一名,初審委員及複審委員若干名,由本醫院院長自本醫院研究部門及各臨 床科部相關人員遴聘適當人員組成。置幹事一至三名。 本組主任委員、委員、幹事之任期為一年,期滿得再續聘。 第四條 本組開會時須有全體複審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出席方得開會,其決議時以出席委員三分之 二(含)以上贊同為通過。主任委員得視實際需要邀請其他相關人員列席。 第五條 本組所需之專題研究計畫審查經費,由本醫院研究訓練費中提撥。 第六條 本醫院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補助辦法另訂之。 第七條 本辦法經本醫院院務會議通過,陳請院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