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專題研究計畫審查組設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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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1.17九十五學年度第六次院務會議通過
96.08.28高醫附行字第0960002670號公布

                                              
第一條  為審核專題研究計畫補助事宜,依據本醫院組織規程第四十條規定,設置專題研究計畫審查組(以下簡稱
     本組),並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組主要職掌如下:
     一、關於本醫院研究計畫申請之審查事項。
     二、關於本醫院研究計畫申請之核議事項。
     三、本醫院研究計畫執行成果之查核事項。
第三條  本組置主任委員一名,初審委員及複審委員若干名,由本醫院院長自本醫院研究部門及各臨床科部相關人
     員遴聘適當人員組成。置幹事一至三名。
     本組主任委員、委員、幹事之任期為一年,期滿得再續聘。
第四條  本組開會時須有全體複審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出席方得開會,其決議時以出席委員三分之二(含)以上
     贊同為通過。主任委員得視實際需要邀請其他相關人員列席。
第五條  本組所需之專題研究計畫審查經費,由本醫院研究訓練費中提撥。
第六條  本醫院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補助辦法另訂之。
第七條  本辦法經本醫院院務會議通過,陳請院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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