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專題研究計畫審查組設置辦法
出自KMU LawDB
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專題研究計畫審查組設置辦法
的原始碼
跳轉到:
導航
,
搜尋
根據以下的原因,您並無權限去做編輯這個頁面:
您剛才的請求只有這個使用者組的使用者才能使用:
用戶
你可以檢視並複製本頁面的原始碼。
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專題研究計畫審查組設置辦法 [http://db.kmu.edu.tw/~jl/download/law/%AA%FE%B3%5D%A4%A4%A9M%AC%F6%A9%C0%C2%E5%B0%7C%B1M%C3D%AC%E3%A8s%ADp%B5e%BCf%ACd%B2%D5%B3%5D%B8m%BF%EC%AAk.doc (Word公文版本下載)] <pre> 96.01.17九十五學年度第六次院務會議通過 96.08.28高醫附行字第0960002670號公布 第一條 為審核專題研究計畫補助事宜,依據本醫院組織規程第四十條規定,設置專題研究計畫審 查組(以下簡稱本組),並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組主要職掌如下: 一、關於本醫院研究計畫申請之審查事項。 二、關於本醫院研究計畫申請之核議事項。 三、本醫院研究計畫執行成果之查核事項。 第三條 本組置主任委員一名,初審委員及複審委員若干名,由本醫院院長自本醫院研究部門及各臨 床科部相關人員遴聘適當人員組成。置幹事一至三名。 本組主任委員、委員、幹事之任期為一年,期滿得再續聘。 第四條 本組開會時須有全體複審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出席方得開會,其決議時以出席委員三分之 二(含)以上贊同為通過。主任委員得視實際需要邀請其他相關人員列席。 第五條 本組所需之專題研究計畫審查經費,由本醫院研究訓練費中提撥。 第六條 本醫院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補助辦法另訂之。 第七條 本辦法經本醫院院務會議通過,陳請院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pre>
返回到
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專題研究計畫審查組設置辦法
。
檢視
頁面
討論
原始碼
歷史
個人工具
登入
導航
首頁
高醫首頁
最新訊息
法規查詢
歷史文件
法規制修訂流程
相關網站
使用說明
搜尋
工具箱
鏈入頁面
相關頁面修訂記錄
所有特殊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