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編輯委員會設置要點
出自KMU LawDB
- 100.01.13九十九學年度第六次行政會議通過
- 100.02.01高醫圖字第1001100444號函公布
- 100.09.08一00學年度第一次暨第二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 100.10.27高醫圖字第1001103010號函公布
- 102.09.12 102學年度第1次行政會議通過
- 102.10.23 高醫圖字第1021103208號函公布
- 106.10.12 106學年度第3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一、 本校為出版發行、統籌本校期刊,依據本校組織規程第十八條規定,設置「期刊編輯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並訂定本要點。 二、 本校期刊係指「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及「高醫人期刊」。為保存校史文獻,報導學校動態與 各種法令規章等,以增進溝通連繫出版之期刊。 三、 本委員會置發行人一人,由本校校長兼任之。 本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名、總編輯一名、執行編輯一名及編輯委員若干名,編輯委員由學校之 相關領域代表組成。經校長核定後聘任之,任期一年,得連任之。 四、 本委員會職責如下: (一)訂定期刊發行目標與特色。 (二)檢討期刊之優缺點及訂定改進方案。 (三)相關期刊發展之建議事項。 五、 期刊編輯文稿資料之彙整及發行等工作,由秘書室校友暨公共事務組主辦。 期刊之內容應陳報發行人核定後發行。 六、 本委員會每學年得依期刊出版時程召開會議。 本委員會由主任委員擔任會議召集人(主席),開會時須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決議事項 須有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本委員會開會時得視實際需要邀請相關人員列席會議。 七、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