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樂室使用管理要點【廢止】

出自KMU LawDB

跳轉到: 導航, 搜尋

學務長、總務長、課延組研議修訂
86.08.07八十六學年度法規會第一次會議修正通過
86.08.07八十六學年度法規會第一次會議修正通過
86.08.21(86)高依法字第0五三號函修正頒布
112.09.21 依高醫總字第1121102849號函廢止
                               
本要點112.09.21 高醫總字第1121102849號函公布廢止
取自"http://lawdb.kmu.edu.tw/index.php/%E5%BA%B7%E6%A8%82%E5%AE%A4%E4%BD%BF%E7%94%A8%E7%AE%A1%E7%90%86%E8%A6%81%E9%BB%9E%E3%80%90%E5%BB%A2%E6%AD%A2%E3%80%91"
檢視
  • 頁面
  • 討論
  • 原始碼
  • 歷史
個人工具
  • 登入
導航
  • 首頁
  • 高醫首頁
  • 最新訊息
  • 法規查詢
  • 歷史文件
  • 法規制修訂流程
  • 相關網站
  • 使用說明
 
工具箱
  • 鏈入頁面
  • 相關頁面修訂記錄
  • 所有特殊頁面
  • 可列印版
  • 永久連結
Powered by MediaWiki
  • 本頁最後更動時間在 2023年9月27日 (星期三) 15:12。
  • 本頁面已經被瀏覽906次。
  • 隱私政策
  • 關於KMU LawDB
  • 免責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