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醫學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大學生研究計畫口頭報告及海報貼式活動實施原則
出自KMU LawDB
- 113.03.19 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學生競賽與專業證照獎補助審核小組第1次討論會議通過
- 113.04.29 高醫院口字第1131101347號函公布
一、高雄醫學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口腔醫學院(以下簡稱本學院)為提高大學生積極參與暑期研究計畫及 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之意願,讓學生能在參賽過程中更清楚未來具興趣之研究方向,特依本校高等 教育深耕計畫學生競賽與專業證照獎補助辦法之規定,訂定本原則。 二、參加對象: 本學院大學部學生且競賽階段全程需具備本校學籍。 三、參賽原則: 本競賽以「個人或團體」為單位(組)進行申請,參賽者應於期限內繳交成果書面報告,呈現研究成果之精華。 四、獎勵方式: (一) 第一名獎金6,000元;第二名獎金4,000元;第三名獎金2,000元;佳作獎金1,000元。 (二) 佳作名額依照競賽報名組數決定。 (三) 競賽之總得獎人數不得超過參賽人數之百分之二十,獎狀每人一幀,名額可從缺。 (四) 獎金金額與獎勵項目得視該年度之預算額度予以調整。 五、評選方式與評分標準: (一) 由本學院聘請三位以上專家擔任評審,並依下列標準進行評分: 1.評分項目(滿分100分): (1)報告內容(50%):PPT製作10%、研究背景10%、材料方法10%、圖表說明10%、討論與結論10%。 (2)報告技巧(50%):報告邏輯性10%、互動度10%、報告口條10%、時間掌握度10%、Q&A10%。 (二) 總分計算:專家評審分數加總平均。 六、參賽或獲獎學生應配合學術倫理、智財權相關規定,切勿盜用、抄襲或模仿等行為以免觸法。 七、本原則所需經費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支應,且應依教育部及校內相關規定辦理。 八、本原則經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學生競賽與專業證照獎補助審核小組審議通過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