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科學院醫務管理暨醫療資訊學系新聘教師審查計分標準【廢止】

出自KMU Law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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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1.16醫療資訊管理學系九十二學年度第十次系務會議通過
93.02.06健康科學院九十二學年度第七次院務會議通過
93.02.24醫療資訊管理學系九十二學年度第十一次系務會議通過
93.03.05健康科學院九十二學年度第八次院務會議通過
96.01.26醫療資訊管理學系九十五學年度第七次系務會議通過
96.03.01健康科學院九十五學年度第九次院務會議通過
96.08.20醫療資訊管理學系九十六學年度第一次系務會議通過
96.08.30健康科學院九十六學年度第一次院務會議通過
97.01.18醫療資訊管理學系九十六學年度第八次系務會議通過
97.02.14醫療資訊管理學系九十六學年度第十次系務會議通過
97.03.27健康科學院九十六學年度第八次院務會議通過
100.03.30醫療資訊管理學系九十九學年度第五次系務會議通過
100.03.31健康科學院九十九學年度第八次院務會議通過
100.05.18醫療資訊管理學系九十九學年度第四次系教評會議修正通過
100.06.16健康科學院九十九學年度第五次院教評會議通過,自100學年度起實施
100.07.27高醫系資字第1001102066號函公布,自100學年度起實施
100.11.02醫務管理暨醫療資訊學系100學年度第2次系教評會議通過
100.11.10健康科學院100學年度第1次院教評會議通過
100.12.08醫務管理暨醫療資訊學系100學年度第3次系教評會議通過
100.12.14健康科學院100學年度第2次院教評會議通過
100.12.27高醫系資字第1001103925號函公布
103.12.05高醫系資管字第1031103968號函公布廢止


【本法規經醫務管理技醫療資訊學系103學年度第1次系教評會及103學年度健康科學院第2次院教評會通過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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