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大陸委員會-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原承辦人葉建麟所為驗證簽名式樣,自112年4月24日起不再使用
出自KMU LawDB
在2026年7月16日 (四) 11:24由
Wikilaw
(
對話
|
貢獻
)
所做的修訂版本
(差異) ←上一修訂 | 目前修訂 (差異) | 下一修訂→ (差異)
跳轉到:
導航
,
搜尋
最新訊息 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8日臺教文(二)字第1120046090號函發布(112.05.11)
消息內容
主旨:大陸委員會函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原承辦人葉建麟所為驗證簽名式樣,自112年4月24日起不再使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依據大陸委員會112年5月5日陸法字第1120001750號函辦理。
檢視
頁面
討論
原始碼
歷史
個人工具
163.15.154.110
該IP的對話頁
登入
導航
首頁
高醫首頁
最新訊息
法規查詢
歷史文件
法規制修訂流程
相關網站
使用說明
搜尋
工具箱
鏈入頁面
相關頁面修訂記錄
所有特殊頁面
永久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