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三年級學生線上課程學習方案作業細則【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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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1031101664.doc|103.05.26  高醫教字第1031101664號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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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4.14 111學年度第3次教務會議通過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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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本校為辦理教育部「高中三年級學生線上增能學習方案」,透過線上增能學習方式製作巨型開放式線上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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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經112.07.05 高醫教字第1121102182號公布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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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簡稱磨課師課程),協助區域內高中三年級學生增進學習意願,銜接大學課程,特依據教育部「大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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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教學實施辦法」與「高中三年級學生線上增能學習方案」,制定本作業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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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校教師開設「高中三年級學生線上增能學習方案」之磨課師課程(以下簡稱高三增能磨課師課程),需依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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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育部方案規範,擬訂課程內容、授課方式、線上輔導、成績評量等計畫內容,經本校「校課程委員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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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課程內容大綱,並提報教育部備查後,方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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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本校所開設之「高三增能磨課師課程」,應以使用本校磨課師平台或高東屏區域教學資源中心夥伴大學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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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之平台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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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學生修習本校、高東屏區域教學資源中心夥伴大學、台灣綜合大學系統學校與獲「邁向頂尖大學計畫」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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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所開設之「高三增能磨課師課程」,應依下列規範,於入學本校時得辦理學分抵免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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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學生應通過課程測驗,並於入學時出示成績及格證明文件及修業證明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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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學分抵免需經系所審查通過,並依各系所規定之科目學分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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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本作業細則規範未盡事宜,悉依教育部「高中三年級學生線上增能學習方案」、「大學遠距教學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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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本校學則及「學生抵免學分辦法」相關法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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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本作業細則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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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年7月7日 (五) 09:53的目前修訂版本

102.05.07 一O二學年度第六次教務會議通過
103.05.26 高醫教字第1031101664號函公布
112.04.14 111學年度第3次教務會議通過廢止
112.07.05 高醫教字第1121102182號公布廢止
                        
本辦法經112.07.05 高醫教字第1121102182號公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