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高醫醫訊編輯委員會設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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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高醫醫訊編輯委員會設置辦法 [http://db.kmu.edu.tw/~jl/download/law/%AA%FE%B3%5D%A4%A4%A9M%AC%F6%A9%C0%C2%E5%B0%7C%B0%AA%C2%E5%C2%E5%B0T%BDs%BF%E8%A9e%AD%FB%B7%7C%B3%5D%B8m%BF%EC%AAk.doc (Word公文版本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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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                                             96.05.16九十五學年度第十次院務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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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5.16九十五學年度第十次院務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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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08.28高醫附行字第0960002695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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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96.08.28高醫附行字第0960002695號公布.doc|96.08.28高醫附行字第0960002695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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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宣導本醫院教學、研究、醫療服務之宗旨,依據本醫院組織規程第四十條規定,設置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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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醫訊編輯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並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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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宣導本醫院教學、研究、醫療服務之宗旨,依據本醫院組織規程第四十條規定,設置高醫醫訊編輯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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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委員會任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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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並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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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醫院院務發展、醫療活動、人事動態、重大新聞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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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委員會任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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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醫院教學、研究、醫療成效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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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醫院院務發展、醫療活動、人事動態、重大新聞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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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民眾醫學教育之推廣暨醫學新知之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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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醫院教學、研究、醫療成效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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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醫院與病患間意見溝通之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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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民眾醫學教育之推廣暨醫學新知之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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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醫院內各科間醫務之傳播與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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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醫院與病患間意見溝通之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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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民眾正確就醫觀念之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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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醫院內各科間醫務之傳播與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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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通俗醫學書刊之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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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民眾正確就醫觀念之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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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交辦事項之推展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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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通俗醫學書刊之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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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本委員會置發行人一人,由本醫院院長兼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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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交辦事項之推展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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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員會置召集人一人,委員、執行編輯若干人,負責編輯、發行、會務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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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本委員會置發行人一人,由本醫院院長兼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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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項委員、執行編輯由本醫院院長就本醫院職員工選聘,一年一聘,期滿得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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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員會置召集人一人,委員、執行編輯若干人,負責編輯、發行、會務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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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本委員會召集人之職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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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項委員、執行編輯由本醫院院長就本醫院職員工選聘,一年一聘,期滿得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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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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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本委員會召集人之職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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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負責文稿之總編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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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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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負責編輯業務之推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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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負責文稿之總編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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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委員會決議事項之監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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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負責編輯業務之推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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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本委員會委員之職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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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委員會決議事項之監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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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編輯方針之研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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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本委員會委員之職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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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刊物報導主題之討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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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編輯方針之研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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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刊物文稿之審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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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刊物報導主題之討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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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社務發展之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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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刊物文稿之審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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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它由發行人、召集人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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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社務發展之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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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本委員會執行編輯之職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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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它由發行人、召集人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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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擔任執行編輯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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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本委員會執行編輯之職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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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負責邀稿之排訂、分發、催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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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擔任執行編輯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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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負責印刷業務之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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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負責邀稿之排訂、分發、催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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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負責文稿稿費之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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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負責印刷業務之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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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擔任編輯委員會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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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負責文稿稿費之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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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本委員會決議及交辦事項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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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擔任編輯委員會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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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刊物寄發業務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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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本委員會決議及交辦事項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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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刊物增閱名單之蒐集、建檔、地址異動、資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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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刊物寄發業務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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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讀者函件之處理、函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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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刊物增閱名單之蒐集、建檔、地址異動、資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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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刊物發行經費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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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讀者函件之處理、函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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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執行交辦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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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刊物發行經費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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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本委員會每月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以召集人為主席,審議、編輯、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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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執行交辦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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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等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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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本委員會每月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以召集人為主席,審議、編輯、發行等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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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項會議以過半數委員出席,方得開會,表決事項以出席委員過半數之贊成為通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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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項會議以過半數委員出席,方得開會,表決事項以出席委員過半數之贊成為通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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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重大決議事項,得由社長轉呈發行人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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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重大決議事項,得由社長轉呈發行人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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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本辦法經本醫院院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院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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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本辦法經本醫院院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院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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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4月18日 (一) 14:18的目前修訂版本

96.05.16九十五學年度第十次院務會議通過
96.08.28高醫附行字第0960002695號公布

 
第一條  為宣導本醫院教學、研究、醫療服務之宗旨,依據本醫院組織規程第四十條規定,設置高醫醫訊編輯委員
     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並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委員會任務如下:
     一、本醫院院務發展、醫療活動、人事動態、重大新聞之報導。
     二、本醫院教學、研究、醫療成效之報導。
     三、民眾醫學教育之推廣暨醫學新知之介紹。
     四、醫院與病患間意見溝通之媒體。
     五、醫院內各科間醫務之傳播與溝通。
     六、民眾正確就醫觀念之介紹。
     七、通俗醫學書刊之發行。
     八、交辦事項之推展與執行。
第三條  本委員會置發行人一人,由本醫院院長兼任之。
     本委員會置召集人一人,委員、執行編輯若干人,負責編輯、發行、會務等事宜。
     前項委員、執行編輯由本醫院院長就本醫院職員工選聘,一年一聘,期滿得續聘。
第四條  本委員會召集人之職掌如下:
     一、召開會議。
     二、負責文稿之總編審。
     三、負責編輯業務之推展。
     四、本委員會決議事項之監督、執行。
第五條  本委員會委員之職掌如下:
     一、編輯方針之研議事項。
     二、刊物報導主題之討論事項。
     三、刊物文稿之審核事項。
     四、社務發展之建議事項。
     五、其它由發行人、召集人交辦事項。
第六條  本委員會執行編輯之職掌如下:
     一、擔任執行編輯業務。
     二、負責邀稿之排訂、分發、催稿。
     三、負責印刷業務之聯繫。
     四、負責文稿稿費之核發。
     五、擔任編輯委員會記錄。
     六、本委員會決議及交辦事項之執行。
     七、刊物寄發業務之執行。
     八、刊物增閱名單之蒐集、建檔、地址異動、資料處理。
     九、讀者函件之處理、函覆。
     十、刊物發行經費之申請。
     十一、執行交辦之事項。
第七條  本委員會每月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以召集人為主席,審議、編輯、發行等有關事項。
     前項會議以過半數委員出席,方得開會,表決事項以出席委員過半數之贊成為通過,凡
     有重大決議事項,得由社長轉呈發行人核定。
第八條  本辦法經本醫院院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院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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