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設中和紀念醫院自費醫療服務訂價及提成審查小組設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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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設中和紀念醫院自費醫療服務訂價及提成審查小組設置辦法 [http://db.kmu.edu.tw/~jl/download/law/%AA%FE%B3%5D%A4%A4%A9%4D%AC%F6%A9%C0%C2%E5%B0%7C%A6%DB%B6%4F%C2%E5%C0%F8%AA%41%B0%C8%AD%71%BB%F9%A4%CE%B4%A3%A6%A8%BC%66%AC%64%A4%70%B2%D5%B3%5D%B8%6D%BF%EC%AA%6B.doc (Word公文版本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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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2.14九十五學年度第七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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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08.28高醫附行字第0960002655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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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確保醫療服務品質,獎勵開發非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自費醫療服務項目,依據本醫院「
第一條 為確保醫療服務品質,獎勵開發非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自費醫療服務項目,依據本醫院「
         自費醫療獎勵辦法」及本醫院組織章程第四十條,設立自費醫療服務訂價及提成審查小組
         自費醫療獎勵辦法」及本醫院組織章程第四十條,設立自費醫療服務訂價及提成審查小組

在2010年8月9日 (一) 10:25所做的修訂版本

96.02.14九十五學年度第七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96.08.28高醫附行字第0960002655號公布
 
第一條	為確保醫療服務品質,獎勵開發非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自費醫療服務項目,依據本醫院「
         自費醫療獎勵辦法」及本醫院組織章程第四十條,設立自費醫療服務訂價及提成審查小組
         (以下簡稱本小組),並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小組職掌如下:
         一、檢討現行各自費醫療服務項目單價分析之合理性。
         二、初步審查各單位新增自費醫療服務項目單價分析。
         三、處理臨床科對單價分析爭議。
         四、適時檢討本醫院自費醫療服務獎勵辦法,提出條文增修之意見。
第三條	本小組組織成員如下:
         一、置召集人一人,委員若干人,幹事一人,由院長聘任之,任期一年,採無給職,並
             得連任。
         二、必要時,本委員會開會得請相關人員列席。
第四條	本小組每月至少定期開會一次,本小組召集人為當然會議主席,召集人請假時,由委員就
         委員中相互推舉一人擔任該次會議主席。
第五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悉依本醫院相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本辦法經院務會議通過後,陳請院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 
施,修
         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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