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設中和紀念醫院手術室管理委員會設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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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1.21九十六學年度附設醫院第四次院務會議通過
96.12.31高醫附行字第0960004146號函公布

 
第一條  為落實管理並提高手術室之工作效率與效益,依據本醫院組織規程第四十條規定,設置手術室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並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一、審訂手術室管理作業準則,並追蹤執行情形。
     二、研討手術室下列作業之改善:	
            (一)手術室排程之調整	
            (二)手術室日誌內容		
            (三)手術室之安全管理、清潔管理
            (四)病人安全之促進
            (五)手術室異常事件管理
            (六)手術室資訊作業
            (七)手術室儀器之購置、保養、檢查及維修		
            (八)手術室之感染控制						
            (九)麻醉作業之品質監測						
     三、擬訂手術室發展計畫。
     四、審訂手術室醫療資源運用分配原則並追蹤其執行情形。
     五、規劃與檢討手術室之空間與動線。
     六、審核並整合醫療器材、儀器、設備等之申購。
第三條  本委員會之組成:
     本委員會置委員九至十三人審理會務,召集人一人綜理會務,幹事二人承辦會務。委員由外科系醫療相關
     專家組成。
     前項召集人、委員、幹事由本醫院院長聘兼之,任期一年。
第四條  本委員會每三個月舉行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
第五條  本委員會議應由各委員親自出席,因故無法出席者,須指派代理人列席,必要時得 邀請相關人員列席。
第六條  本辦法經本醫院院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院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