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院北美洲高醫校友會國際醫療義診學生獎助金設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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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2.28 112學年度第3次醫學院院務會議通過
113.01.12 高醫院醫字第1131100124號函公布
113.01.12高醫院醫字第1131100124號函公布
第1條	北美洲高醫校友會感念本校的栽培,並鼓勵學生拓展國際視野,為獎助學生前往北美醫院參訪學習及中南美洲義診,特訂定本辦法。
第2條	經費來源為北美洲高醫校友會於本學院「醫學院教育暨人文關懷基金」下設立之「北美洲高醫校友會國際醫療義診學生獎助金」。
第3條	獎助名額與金額:每學年6名,醫學系或學士後醫學系學生4名,本校其他學系學生2名;每名美金2,500元。
第4條	申請資格:
        一、醫學生限醫學系六年級學生或學士後醫學系四年級在學學生。
        二、英語溝通能力佳且英檢成績達CEFR C1。
        三、近三年學期成績達班排前50%。
        四、富有愛心且具團隊合作Team Work精神。
        五、過去有參加醫療義診經驗為佳。
第5條	申請時間:每學年開學後公告,學生逕向所屬學系進行申請,再由學系繳交文件至本學院。
第6條	繳交文件:
        一、申請書暨導師推薦函。
        二、英檢成績正本(須達CEFR C1)。
        三、近三學年含班排名之成績單正本、獎懲紀錄證明。
        四、自傳、Biosketch(須說明有愛心且具團隊合作精神的相關事蹟;過去有參加醫療義診者可進行說明並檢附相關證明)、學習計畫書及職涯規劃。
第7條	審核與發放:
        一、初審:由醫學院院長、醫學院副院長、醫學系主任、學士後醫學系主任初選5名醫學系學生及3名其他學系學生,共8名候選人。
        二、複審:台美學者委員會(醫學院院長、蔡宜玲主任、許宗邦校友、陳行得校友、及韓明榮校友)組成獎助學金審查小組評審並進行面試,複選審定6名學生發予獎助學金。
第8條	本辦法經院務會議審議通過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