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院兼任臨床教師審查要點【廢止】

出自KMU LawDB

在2018年3月5日 (一) 13:48由Cmedlaw1 (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差異) ←上一修訂 | 目前修訂 (差異) | 下一修訂→ (差異)
跳轉到: 導航, 搜尋

93.01.13高醫校法字第0930200004號函公布
94.12.05九十四學年度醫學院第二次教評會修正通過
94.12.29九十四學年度第五次法規委員會通過
95.01.11高醫校法字第095020003號函公布
醫學院107年02月23日1073100065號簽呈廢止</font>
 
                              
本要點依醫學院107年02月23日1073100065號簽呈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