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教育中心體育教學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

出自KMU LawDB

(修訂版本間差異)
跳轉到: 導航, 搜尋
 
第11行: 第11行:
:::::::::105.11.07 第1055100259號簽呈核定廢止</font>
:::::::::105.11.07 第1055100259號簽呈核定廢止</font>
<pre>
<pre>
-
【本要點自105年11月7日起生效廢止】
+
【本要點自105年11月7日起廢止】
</pre>
</pre>

在2017年9月12日 (二) 15:39的目前修訂版本

101.09.05 一0一學年度人文社會科學院體育教學中心會議通過
101.09.27 一0一學年度第一次人文社會科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議通過
101.11.13 一0一學年度人文社會科學院體育教學中心第一次教師評審委員會議追認通過
101.11.27 高醫院人字第1011102861號函公布
102.06.26 一0一學年度人文社科學院體育教學中心第4次中心教評會修正通過
102.07.09 一0一學年度人文社科學院第8次教師評審委員會修正通過
102.08.21 高醫院人字第1021102335號函公布
105.01.14 一0四學年度人文社科學院體育教學中心第2次教師評審委員會修正通過
105.01.19人文社會科學院104學年度第4次教師評審委員會議通過
105.11.07 第1055100259號簽呈核定廢止
【本要點自105年11月7日起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