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學門科學人才培育實施辦法【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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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8.20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
97.11.20九十七學年度第四次行政會議通過
97.12.12高醫教字第0971105850號函公布
105.05.20一O四學年度第五次教務會議通過廢止 105.07.14一O四學年度第十二次行政會議通過廢止
本法規以公告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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