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技能專業教室管理要點【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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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6.10一0二學年度第二次臨床技能發展委員會議通過
:::::::::103.06.10一0二學年度第二次臨床技能發展委員會議通過
:::::::::103.08.14一O三學年度第一次行政會議通過
:::::::::103.08.14一O三學年度第一次行政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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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1031102909.docx|103.09.11 高醫心教字第1031102909號函公布]]</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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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1031102909.docx|103.09.11 高醫心教字第1031102909號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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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6.23一O四學年度第二次臨床技能發展委員會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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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1031102909.docx|105.09.08一O五學年度第二次行政會議通過]]</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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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一、目的:  
-
  為有效運用本校臨床技能專業教室(以下簡稱本教室)資源,本教室之使用以技能操作訓練課程為主,期能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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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運用本校臨床技能專業教室(以下簡稱本教室)資源,本教室之使用以技能操作訓練課程為主,
-
  場地使用及教學教具設備應有之功能,特訂定臨床技能專業教室管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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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能發揮場地使用及教學教具設備應有之功能,特訂定臨床技能專業教室管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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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範圍:  
二、使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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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教室場地及教學教具使用依本要點規定辦理。收費標準依本教室場地收費標準及教學教具收費標準。
+
本教室場地及教學教具使用依本要點規定辦理。
三、權責單位:  
三、權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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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教室權責管理單位為教師發展暨教學資源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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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教室權責管理單位為教務處。
四、服務項目:  
四、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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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教室教學資源主要是提供本校內教學單位臨床教學及技能訓練之用,以各學期學生技能課程使用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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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本教室教學資源主要是提供校內教學單位臨床教學及技能訓練之用,以學生技能課程使用
-
    必要時可提供活動錄影服務;並得開放給校內外單位申請使用,以不影響本校教學活動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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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優先,必要時可提供活動錄影服務;並得開放給校內、外單位申請使用,以不影響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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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為維持本教室正常運作,除本校對內教學及相關學術活動不予收費,其他由本校或校外各單位主辦(或協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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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學活動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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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對外活動,一律收取場地及教學教具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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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本教室場地開放時間分為上午及下午兩個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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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教室場地開放時間分為上午及下午兩個時段,申請單位應配合場地使用提出申請並繳交相關費用。
+
五、申請程序:  
五、申請程序:  
-
  (一)本校校內單位應於二週前提出申請,請於本教室網站下載並填妥場地及教學教具使用申請單送至本中心,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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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本教室供為校內活動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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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後始得使用。
+
          本校校內單位應於二週前提出申請,填妥場地及教學教具借用申請單送至教務處教學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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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本校單位需正式備函,並於一個月前提出申請,請於本教室網站下載並填妥申請單送至本中心,需經本中
+
          組,經核准後始得使用。校內教學及相關學術活動不予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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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主任核定同意且於提出申請後二週內繳清費用後始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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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本教室供為對外活動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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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申請使用之時間、地點及教學教具有重疊時,本中心可依使用人數(申請單位應事先告知)、設備及活動
+
          1.由本校或校外各單位主辦(或協辦)之對外活動,一律收取場地及教學教具費用。
-
    性質進行協調安排。
+
          2.申請單位備妥相關資料,應於二週前提出申請,填妥借用申請單送至教務處教學資源組
-
  (四)為確保申請單位權益,期使活動順利進行,請於活動前三個工作天來電確認場地使用範圍及時間;申請單位
+
            承辦人,經教務長核定同意及繳清費用後始得使用。
-
    因故取消場地借用,請儘速通知本中心(最遲不得超過最後一個工作天),如違反規定,應停止借用三個月,
+
          3.為確保申請單位權益,使活動順利進行,申請單位依照收費標準於使用一星期前至本校
-
    不得異議。取消場地使用退費如下,於活動前三個工作天來電取消者可退費50%,此外視同如期使用場地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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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納組完成繳費,並於活動前三個工作天來電確認場地使用範圍及時間;申請單位因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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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費。
+
            取消場地借用,應儘速通知教務處教學資源組。活動前三個工作天取消借用者可退費50%
 +
            ,此外視同如期使用場地概不退費。
六、注意事項:  
六、注意事項:  
-
  (一)除階梯教室外,專業教室內嚴禁佈置花卉、盆栽、攜帶飲料或食物進入,亦不可張貼海報或插立旗幟。模擬
+
    (一)除階梯教室外,專業教室內嚴禁佈置花卉、盆栽、攜帶飲料或食物進入,亦不可張貼海報或插
-
    情境教室1~4內訓練以教學教具為主,除標準化病人外,禁止使用任何生物體,以免汙損教學教具。
+
        立旗幟。模擬情境教室1~4內訓練以教學教具為主,除標準化病人外,禁止使用任何生物體,
-
  (二)為確保設備品質及完整性,申請單位需於使用前、後與本中心承辦人員當面點交教學教具及器材。若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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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免汙損教學教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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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慎導致設備損壞者,應由申請單位負責修護或照價賠償。
+
    (二)為確保設備品質及完整性,申請單位需於使用前、後與教務處教學資源組承辦人員當面點交教
-
  (三)本校各教學單位上課時間經排定後,如因故取消或提前結束課程,應儘速通知本中心承辦人員。請各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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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教具及器材。若因使用不慎導致設備損壞者,應由申請單位負責修護或照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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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遵守借用時間如期結束活動,以免影響後續使用者之權益。
+
    (三)本校各教學單位上課時間經排定後,如因故取消或提前結束課程,應儘速通知教務處教學資源
-
  (四)本教室所屬教學教具以在本教室內部使用為原則,模擬情境教室1~4及模擬假人(SimMan、SimMother、
+
        組承辦人員。請各申請單位遵守借用時間如期結束活動,以免影響後續使用者之權益。
-
    SimBaby、SimNewB)僅限於開辦情境模擬課程時借用。
+
    (四)本教室所屬教學教具以在本教室內部使用為原則,模擬情境教室1~4及模擬假人(SimMan、
-
  (五)教學教具需在熟悉操作流程之人員示範及許可下方能使用,若有不當使用而致毀損時,則申請單位應照價賠償。
+
        SimMother、SimBaby、SimNewB)僅限於開辦情境模擬課程及活動時借用。
-
  (六)申請單位違反本管理要點者,本教室有停止借(使)用之權利。
+
    (五)教學教具需在熟悉操作流程之人員示範及許可下方能使用,借用電子模擬假人教具,應申請操作
-
  (七)申請單位如需錄影,為確保錄影品質,請事前填妥同意書,由本中心技佐人員協助提供所需服務。
+
        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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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本中心工作人員因支援業務需要,有延長工作時間者,依本校職員工加班施行要點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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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申請單位違反本管理要點者,當次停止借(使)用本教室,依情節重大,得停止借用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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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申請單位使用完畢須負責教學教具點交歸位,恢復本教室清潔。若於星期六、日以及例假日期間需專業人員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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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申請單位如需錄影,為確保錄影品質,事前填妥同意書,由教務處教學資源組技術人員協助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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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時,請另行申請及支付工作津貼。技術服務人員每人每一時段1,000元,上、下午各為一個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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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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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為08:00~12:00、下午為13:30~17:30),每時段以四小時計,不足四小時者仍以一個時段計費。
+
    (八)職員工因支援業務需要,有延長工作時間者,依「職員工加班施行要點」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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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申請單位使用完畢須負責教學教具點交歸位。
七、開放時間:  
七、開放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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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
    (一)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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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暑假期間:依本校行政上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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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暑假期間:依本校行政上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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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非行政上班時間得視情況需要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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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非行政上班時間因特殊情事需經教務長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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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要點經臨床技能發展委員會和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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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要點經臨床技能發展委員會和教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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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閱附件檔請連結右上方全文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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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9月26日 (一) 08:05所做的修訂版本

103.06.10一0二學年度第二次臨床技能發展委員會議通過
103.08.14一O三學年度第一次行政會議通過
103.09.11 高醫心教字第1031102909號函公布
105.06.23一O四學年度第二次臨床技能發展委員會議修訂
105.09.08一O五學年度第二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目的: 
為有效運用本校臨床技能專業教室(以下簡稱本教室)資源,本教室之使用以技能操作訓練課程為主,
期能發揮場地使用及教學教具設備應有之功能,特訂定臨床技能專業教室管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
二、使用範圍: 
本教室場地及教學教具使用依本要點規定辦理。
三、權責單位: 
本教室權責管理單位為教務處。 
四、服務項目: 
     (一) 本教室教學資源主要是提供校內教學單位臨床教學及技能訓練之用,以學生技能課程使用
          為優先,必要時可提供活動錄影服務;並得開放給校內、外單位申請使用,以不影響本校
          教學活動為原則。 
     (二) 本教室場地開放時間分為上午及下午兩個時段。
五、申請程序: 
     (一) 本教室供為校內活動之申請:
          本校校內單位應於二週前提出申請,填妥場地及教學教具借用申請單送至教務處教學資源
          組,經核准後始得使用。校內教學及相關學術活動不予收費。 
     (二) 本教室供為對外活動之申請:
          1.由本校或校外各單位主辦(或協辦)之對外活動,一律收取場地及教學教具費用。
          2.申請單位備妥相關資料,應於二週前提出申請,填妥借用申請單送至教務處教學資源組
            承辦人,經教務長核定同意及繳清費用後始得使用。
          3.為確保申請單位權益,使活動順利進行,申請單位依照收費標準於使用一星期前至本校
            出納組完成繳費,並於活動前三個工作天來電確認場地使用範圍及時間;申請單位因故
            取消場地借用,應儘速通知教務處教學資源組。活動前三個工作天取消借用者可退費50%
            ,此外視同如期使用場地概不退費。
六、注意事項: 
    (一)除階梯教室外,專業教室內嚴禁佈置花卉、盆栽、攜帶飲料或食物進入,亦不可張貼海報或插
        立旗幟。模擬情境教室1~4內訓練以教學教具為主,除標準化病人外,禁止使用任何生物體,
        以免汙損教學教具。
    (二)為確保設備品質及完整性,申請單位需於使用前、後與教務處教學資源組承辦人員當面點交教
        學教具及器材。若因使用不慎導致設備損壞者,應由申請單位負責修護或照價賠償。 
    (三)本校各教學單位上課時間經排定後,如因故取消或提前結束課程,應儘速通知教務處教學資源
        組承辦人員。請各申請單位遵守借用時間如期結束活動,以免影響後續使用者之權益。 
    (四)本教室所屬教學教具以在本教室內部使用為原則,模擬情境教室1~4及模擬假人(SimMan、
        SimMother、SimBaby、SimNewB)僅限於開辦情境模擬課程及活動時借用。
    (五)教學教具需在熟悉操作流程之人員示範及許可下方能使用,借用電子模擬假人教具,應申請操作
        人員。
    (六)申請單位違反本管理要點者,當次停止借(使)用本教室,依情節重大,得停止借用三個月。
    (七)申請單位如需錄影,為確保錄影品質,事前填妥同意書,由教務處教學資源組技術人員協助提供
        所需服務。
    (八)職員工因支援業務需要,有延長工作時間者,依「職員工加班施行要點」之規定辦理。
    (九)申請單位使用完畢須負責教學教具點交歸位。
七、開放時間: 
    (一)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二)暑假期間:依本校行政上班時間。
    (三) 非行政上班時間因特殊情事需經教務長核可。
八、本要點經臨床技能發展委員會和教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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