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學院教師評鑑施行細則【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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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5.25九十八學年度生命科學院第十一次行政會議通過
99.06.01九十八學年度第六次教務會議通過
99.08.09高醫院生字第0991103687號函公布
99.08.13九十九學年度生命科學院第一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99.10.08九十九學年度第三次教務會議通過
99.11.03高醫院生字第0991105347號函公布
101.02.02一00學年度生命科學院第三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1.04.03一00學年度第五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自101學年度起實施
101.05.02高醫院生字第1011101057號函公布,自101學年度起實施
102.10.21 102學年度生命科學院第2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2.11.01 一O二學年度第二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02.11.28 高醫院生字第1021103608號函公布
103.02.26 102學年度生命科學院第4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3.04.09 一O二學年度第五次教務會議通過
103.05.02 高醫院生字第1031101323號函公布
104.04.30 103學年度生命科學院第5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4.07.23 一O三學年度第六次教務會議通過
104.09.02 高醫院生字第1041102792號函公布
104.10.06 103學年度生命科學院第2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4.11.05 一O四學年度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104.12.24 高醫院生字第1041104076號函公布
109.06.24 108學年度生命科學院第5次院務會議暨第11次行政會議通過廢止
109.07.30 108學年度第5次教務會議通過廢止
109.08.24 高醫院生字第1091102493號函公布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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