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聰明院長青年優秀論文獎甄選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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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11.10八十八學年度第二次杜聰明院長紀念基金管理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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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0.03九十六學年度第一次杜聰明院長紀念基金管理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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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0.06一O三學年度第一次杜聰明院長紀念基金管理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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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1031103448.doc|103.10.21高醫教字第1031103448號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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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11 一O八學年度第2次學術研究委員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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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2.12 108學年度第5次行政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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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11.10八十八學年度第二次杜聰明院長紀念基金管理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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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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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校為鼓勵青年研究風氣並獎勵高雄醫學科學雜誌(以下簡稱高雄醫誌)優秀論文,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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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甄選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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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投稿論文時,年齡未滿四十五歲之第一作者為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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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甄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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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推薦:刊登於高雄醫誌前一年度之論文,以第一作者所屬身分認定,分為醫師與非醫師二類,請專家推薦。各領域每五篇論文推薦一篇,未達五篇者得推薦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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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初審:每篇獲推薦之論文送請兩位專家進行初審,專家名單由高雄醫誌主編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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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複審:獲初審專家推薦之論文再送高雄醫誌編輯委員會,由委員中選出之複審委員審核,最後由高雄醫誌編輯委員會議決,選出醫師與非醫師優秀論文各一篇。如無適當論文,則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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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經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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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獎金由「高雄醫學科學雜誌」經費支應,其獎勵金額陳請校長核定後,由高雄醫誌頒發獎狀與獎金,以資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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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要點經學術研究委員會及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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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3.30八十八學年度法規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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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5.04(89)高醫研法字第004號函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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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0.03九十六學年度第一次杜聰明院長紀念基金管理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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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96.10.23高醫教字第0960008953號函公布.doc|96.10.23高醫教字第0960008953號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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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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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校杜聰明院長紀念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為鼓勵青年研究風氣並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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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勵高雄醫學科學雜誌(以下簡稱高雄醫誌)優秀論文,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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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甄選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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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刊登論文時,年齡未滿四十歲之第一作者為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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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甄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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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推薦:刊登於高雄醫誌前一年度之論文,以第一作者所屬身分認定,分為醫師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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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醫師二類,請專家推薦。各領域每五篇論文推薦一篇,未達五篇者得推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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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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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初審:每篇獲推薦之論文送請兩位專家進行初審,專家名單由高雄醫誌主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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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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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複審:獲初審專家推薦之論文再送高雄醫誌編輯委員會,由委員中選出之複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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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審核,最後由高雄醫誌編輯委員會議決,選出醫師與非醫師二類優秀論文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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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無適當論文,則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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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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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優秀論文之第一作者,由高雄醫誌函請本委員會頒發獎狀與獎金,以資獎勵。獎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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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額由本委員會決定,並敬請校長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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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本要點經本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公布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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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1月6日 (一) 11:59所做的修訂版本

86.06.06八十五學年度第一次杜聰明院長紀念基金管理委員會議通過
88.11.10八十八學年度第二次杜聰明院長紀念基金管理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89.03.30八十八學年度法規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89.05.04(89)高醫研法字第004號函公布
96.10.03九十六學年度第一次杜聰明院長紀念基金管理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96.10.23高醫教字第0960008953號函公布
103.10.06一O三學年度第一次杜聰明院長紀念基金管理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103.10.21高醫教字第1031103448號函公布
105.05.04 一O四學年度杜聰明院長紀念基金管理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108.11.11 一O八學年度第2次學術研究委員會議通過
108.12.12 108學年度第5次行政會議通過
109.01.03高醫研發字第1081104484號函公布

一、宗旨:
  本校為鼓勵青年研究風氣並獎勵高雄醫學科學雜誌(以下簡稱高雄醫誌)優秀論文,特訂定本要點。
二、甄選對象:
  以投稿論文時,年齡未滿四十五歲之第一作者為對象。
三、甄選程序:
  (一)推薦:刊登於高雄醫誌前一年度之論文,以第一作者所屬身分認定,分為醫師與非醫師二類,請專家推薦。各領域每五篇論文推薦一篇,未達五篇者得推薦一篇。
  (二)初審:每篇獲推薦之論文送請兩位專家進行初審,專家名單由高雄醫誌主編決定。
  (三)複審:獲初審專家推薦之論文再送高雄醫誌編輯委員會,由委員中選出之複審委員審核,最後由高雄醫誌編輯委員會議決,選出醫師與非醫師優秀論文各一篇。如無適當論文,則從缺。
四、經費來源:
  獎金由「高雄醫學科學雜誌」經費支應,其獎勵金額陳請校長核定後,由高雄醫誌頒發獎狀與獎金,以資獎勵。
五、本要點經學術研究委員會及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