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行政院秘書長-發布「科學技術基本法」條文

出自KMU LawDB

在2017年6月30日 (五) 14:15由Wikilaw (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差異) ←上一修訂 | 目前修訂 (差異) | 下一修訂→ (差異)
跳轉到: 導航, 搜尋
最新訊息  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5日臺教技(一)字第1060080343號函(106.06.19)
消息內容
相關網址: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6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