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頂聯盟募捐專案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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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6.30醫院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87.06.30第一次醫事臨時會議修正通過
87.07.02八十六學年度法規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正通過
87.07.09八十六學年度校務會議第七次會議修正通過
87.07.27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九次常會修正通過
87.08.03(87)高醫法字第0四九號函修正頒布(87.08.01生效)
100.06.17九十九學年度第三次校務暨第十一次行政聯席會議修正通過
100.06.24第十六屆第十九次董事會備查通過
100.09.16高醫人字第1001102691號函公布
102.07.04.101 學年度第5 次校務會議通過
102.08.08高醫人字第1021102474號函公布
105.09.22 105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通過
106.07.06 105學年度第5次校務會議通過

一、為深化本校與國立中山大學兩校間合作,並提昇「高醫中山攻頂聯盟」合作績效,特設置「攻頂聯盟募捐專案」(以下簡稱「本專案」)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專案應運用於促進兩校合作關係,用途事項如下: (一) 推動兩校教學及研究合作計畫支出。 (二) 兩校學生獎助學金支出。 (三) 執行「高醫中山攻頂聯盟」相關經費。 (四) 推動兩校合作相關經費。 (五) 其他經本專案管理小組審核通過者。 三、本專案置「專案管理小組」,其組織如下: (一) 置委員六人,兩校校長各指派副校長一名、主任秘書及會計(主計)室主任共同組成。 (二) 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由兩校副校長擔任共同召集人;另得因應業務需求,不定期召開會議。 (三) 任務如下: 1.本專案年度經費收支、保管及運用事項之審核。 2.本專案年度經費使用成效之檢討。 四、本專案執行完竣之結餘款,得轉至不指定用途基金項下運用。 五、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校規定或有關法令辦理。 六、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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