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暑期參與專題研究補助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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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9.08 高醫董植字第0940000065號函公布
96.01.08 95學年度第5次法規會通過
96.01.11 95學年度第6次行政會議通過
96.08.01 高醫研字第0960006328號函公布
106.03.09 105學年度第8次行政會議通過
107.07.12 106學年度第12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為推動及鼓勵本校大學部學生於暑假期間參與教師專題研究,訂定本要點。
二、申請資格:
  (一)一般補助:本校專任教師有執行當年度研究計畫者,得申請大學部在學學生暑期參與專題研究之補助,每位教師以申請2名學生為限。
  (二)特別補助:本校專任教師有執行當年度研究計畫,且有指導本校大學部在學學生申請當年度「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或其他校外
    機構補助之研究計畫但未獲通過者,得申請該學生暑期參與專題研究之補助。
  上列兩項補助教師可同時提出申請。
  每年申請期限依研究發展處學術研究組(以下簡稱學研組)公告辦理。
三、申請方式:
  (一)一般補助:由教師填寫教師申請表向學研組提出申請;教師獲審查通過通知後,自行徵選本校大學部在學學生參與專題研究,並將
    學生申請表(含研究計畫書)等文件電子檔送至學研組登錄存查。
  (二)特別補助:由教師於獲校外補助單位審查未通過通知後10個工作天內,將學生申請表(含校外研究計畫申請書)等文件電子檔送至
    學研組登錄存查。
四、補助金額:每位學生補助6千元。
五、參與學生應於7月、8月暑假期間實際參與專題研究,如有虛報或偽報則不予補助,如補助款已發放則由教師負責償還,並取消日後教師之
  申請資格。
  教師對於參與專題研究之學生負有學習指導之責任,執行期滿後,參與學生應於9月底前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至學研組,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
  者則不予補助。
六、學生繳交之研究成果報告經學研組確認後,由學研組統一造冊核發補助款。
七、學生繳交之研究成果報告由學研組送校內教師審查與評分,並擇成績最高前10%頒予獎狀以資鼓勵。
八、本要點所需經費由教育部獎補助款或學校編列預算支應。
九、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