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科學院教師評估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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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5.20九十八學年度健康科學院第九次院務會議通過
99.06.01九十八學年度第六次教務會議通過
99.06.23九十八學年度健康科學院第十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99.07.21九十八學年度第七次教務會議通過
99.08.23高醫院健字第0991103918號函公布
100.11.24.100學年度健康科學院第4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0.12.14一OO學年度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101.01.12高醫總字第1001104091號函公布
101.02.23一OO學年度健康科學院第6次院務會議通過
101.04.03一OO學年度第5次教務會議通過,自101學年度起實施
101.04.18高醫院健字第1011101051號函公布,自101學年度起實施


【請按101.04.18高醫院健字第1011101051號函公布下載本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