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智慧財產權委員會設置辦法【廢止】

出自KMU LawDB

在2017年6月20日 (二) 11:02由Wikilaw (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差異) ←上一修訂 | 目前修訂 (差異) | 下一修訂→ (差異)
跳轉到: 導航, 搜尋

90.06.28(九十)高醫校法(一)字第009號函頒布
92.01.17董事會第十四屆第四次會議通過
92.02.07高醫校法字第0920100005號函公布
98.03.26九十七學年度第三次校務暨第八次行政聯席會議通過
98.04.10董事會第十六屆第四次會議通過
98.05.13高醫心產字第0981102132號函公布
101.03.15 一00學年度第二次校務暨第八次行政會議通過
101.04.20董事會第十六屆第二十六次董事會議通過
101.05.09 高醫心產字第1011101295號函公布
103.02.27 102學年度第3次校務會議通過
103.07.17 董事會第十七屆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103.09.12 高醫產學字第1031102742號函公布
104.12.02 一○四學年度第二次校務會議通過
105.02.02 董事會第十七屆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106.05.22 105學年度第1066700145號簽呈廢止


105學年度第1066700145號簽呈廢止

個人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