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會科學院教師評估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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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9.27 一O一學年度人文社會科學院第二次院務會議審議通過
:::::::::101.09.27 一O一學年度人文社會科學院第二次院務會議審議通過
:::::::::101.10.05一O一學年度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
:::::::::101.10.05一O一學年度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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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1011103115.doc|101.11.28高醫院人字第1011103115號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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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7.09一O一學年度人文社會科學院第八次院務會議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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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7.18一O一學年度第七次教務會議通過,自102學年度起實施
:::::::::[[媒體:1021102564.doc|102.08.30高醫院人字第1021102564號函公布]]</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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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3年10月22日 (二) 16:28所做的修訂版本

101.09.27 一O一學年度人文社會科學院第二次院務會議審議通過
101.10.05一O一學年度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
101.11.28高醫院人字第1011103115號函公布
102.07.09一O一學年度人文社會科學院第八次院務會議審議通過
102.07.18一O一學年度第七次教務會議通過,自102學年度起實施
102.08.30高醫院人字第1021102564號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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