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轉知衛生福利部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2條公告之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資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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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訊息 依據:教育部109年8月20日臺教綜(五)字第1090117417號函發布(10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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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9年8月20日臺教綜(五)字第1090117417號函
衛生福利部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2條公告之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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