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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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訊息 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19日臺教高(一)字第1090041965號函發布(109.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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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9年3月19日臺教高(一)字第1090041965號函
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23114#lawme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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