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設中和紀念醫院熱帶疾病醫療暨防治中心設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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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2.14九十五學年度附設醫院第七次院務會議通過
96.08.15九十六學年度附設醫院第一次院務會議通過
97.02.13.高醫附行字第0970000458號函公布

 
第一條  為建立以熱帶疾病病人為中心之整合性醫療服務,並因應醫學研究、臨床教學及國際醫療之發展及需要,
     依據本醫院組織規程第八條規定設置熱帶疾病醫療暨防治中心 (以下簡稱本中心)。
第二條  本中心之任務如下: 
     一、成立本土及國際熱帶疾病治療團隊,推動整合性及跨科室之醫療服務系統。
     二、推廣及規劃有關熱帶疾病醫療暨防治之訓練、實習及教育。
     三、致力熱帶疾病之學術研究發展。
     四、提供社區民眾保健、病患診療及衛生教育。
第三條  本中心置主任一人,綜理中心業務,由本醫院院長遴選,經本校校長同意後,由本醫院院長聘兼之。
第四條  本中心設醫療、檢驗暨研究、學術教育及行政等四組,各置組長一人,另置研究人員、醫療相關人員及辦
     事人員等若干人。
第五條  本辦法經本醫院院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院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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