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要點【自93年12月28日起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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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3年12月28日起廢止】
91.12.23(91)高醫學法00六號
依93.11.23教育部台高(一)字第0930135238C號函意見廢止
93.12.15九十三學年度第五次法規委員會通過
93.12.24九十三學年度第三次校務暨第五次行政聯席會議通過
93.12.28高醫校法字第0930100046號函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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