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學生服務學習成果競賽實施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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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競賽宗旨: 高雄醫學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鼓勵學生自主參與服務學習,培育學生人文素養,推廣服務學習精神,特依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學生競賽與專業證照獎補助辦法之規定,訂定本原則。

二、主辦單位: 本校通識教育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三、參加對象: 當學年度具本校正式學籍,並於當學年度參與服務學習之學生團隊。

四、參賽原則: 本競賽以「服務學習團隊小組」為單位進行申請,參賽小組應於期限內繳交服務成果報告書乙份及服務學習成果作品。 (一)服務成果報告書:含小組成員介紹及分工、服務機構與對象介紹、創意服務計畫、反思心得、成果報告。 (二)服務學習成果作品:繳交電子海報乙張及服務影片乙部,呈現服務學習介紹、成果精華及反思檢討。

五、獎勵方式: 第一名一名獎金最高新台幣(以下同)10,000元;第二名一名獎金最高8,000元;第三名一名獎金最高5,000元;佳作三名獎金最高3,000元。獎金以團隊為單位發放,獎狀每人一幀,名額可從缺。

六、評選方式與評分標準: 由本校聘請三至六位校內、外學者專家擔任評審,並依下列標準進行評分: (一)服務成果報告書:關懷精神及反思檢討(30%);服務創意 (20%);融入學系特色(20%);團隊分工與合作 (10%);結構邏輯與版面設計(20%)。 (二)服務學習成果作品: 1. 電子海報:服務內容(15%);學習成果(25%);關懷精神及反思檢討(30%);服務創意 (15%);美術設計(15%)。 2. 服務影片:服務內容(15%);學習成果(25%);關懷精神及反思檢討(30%);服務創意 (15%);影片設計及流暢度(15%) 。 (三) 總分計算:服務成果報告書、電子海報及服務影片之分數加總平均。

七、獲獎學生應配合本校舉辦之服務學習相關活動,進行服務學習成果分享。

八、本原則所需經費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支應,且應依教育部及校內相關規定辦理。

九、本原則經通識教育中心中心會議、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學生競賽與專業證照獎補助審核小組審議通過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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