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距教學委員會設置辦法
出自KMU LawDB
- 104.09.10 104學年度第2次行政會議通過
- 105.09.08一O五學年度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
- 105.10.13 一O五學年度第三次行政會議通過
- 108.10.25 108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 108.12.12 108學年度第5次行政會議通過
- 109.01.07 高醫教字第1081104499號函公布
- 112.11.27 112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 112.12.28 112學年度第5次行政會議通過
- 媒體:媒體:1131100059.doc|113.01.09 高醫教字第1131100059號函公布]]
第1條 本校為推動遠距與數位化教學,提升教學品質及促進學術交流,建構多元化學習環境與學習資源共享,依「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及 本校「遠距教學辦法」設置「遠距教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第2條 本委員會以教務長擔任召集人,研發長、圖書資訊長、教務處教務企劃組組長、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組長、教務處教學發展與資源中心主任、教務處推廣 教育與數位學習中心主任、圖書資訊處數位資源組組長為當然委員,另依需求聘任校內外教師與專家若干人為委員,置執行祕書一人。 第3條 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一、規劃遠距教學發展方向。 二、推動遠距教學課程之開授。 三、評鑑、檢核遠距與數位化教學品質。 四、其他遠距與數位化學習相關事宜。 第4條 本委員會每學期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開會時視需要得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列席。 第5條 本委員會得設立工作任務小組,協助遠距教學課程之規劃、推動及評鑑等工作。 第6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及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