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資料徵集作業要點
出自KMU LawDB
- 104.06.11 103學年度第11次行政會議通過
- 104.07.02 高醫圖資字第1041102101號函公布
一、 為建立優質館藏,滿足師生教學研究需求,落實提升館藏品質,以各學科領域之均衡發展為目的,並提供館員徵集書刊 作業之依據,特訂定此要點。 二、 經費審議: 當年度書刊經費審議由圖書館委員會(以下簡稱圖委會)會議審議。 三、 圖書資料: (一)選書原則: 1.所選圖書應具版權頁。 2.圖書有破損、污穢、內有註記、眉批、畫線、分割者,經館員認定後不收錄且直接淘汰。 3.圖書內容以新穎,具參考或學術性為收錄原則,如遇特殊領域無新版或具保存價值之圖書,則不在此限。 4.電腦圖書以三年內出版為收錄範圍,基礎電腦圖書則以五年內為原則。 5.醫學相關領域專業用書,以五年內出版為原則,若館藏已有新版,舊版亦不收錄。 6.小說及漫畫類以自然科學、人文社會與運動相關主題為主,涉及色情或暴力者不收錄。 7.以圖書為主體,隨書附贈之磁片或光碟片等附件,列為圖書附件。 8.50頁以下及長度15公分以下之小冊資料,不收錄。 9.宣傳性出版品(如宗教經文之善書、政府文宣、目錄等)除經圖書資訊長(以下簡稱圖資長)同意外,不收錄。 10.高中以下教科書及參考習作圖書不收錄,幼兒圖書例外。 11.外文圖書以英文為主,視需求蒐集。 12.工作年報、報告書、學報、政府出版品等資料,以本校相關課程與科系研究主題為收錄範圍,惟本校各單位自購之圖書 不在此限。 13.本校博碩士畢業論文一律收錄;外校有贈送本館者,亦收錄館藏。 (二)採購原則: 1.購書以最新版本之平裝書為主。 2.複本以二冊為原則,最多不超過五冊,如須購置同一種圖書超過五冊,則須由圖委會同意始得購買。 3.非醫學性之一般圖書: (1)一次購買同一種書,以訂購一本為原則。 (2)遇借閱率高之非醫學性圖書,預約人數達5人以上,每三個月由讀者服務組提供書單,得再加購一本為複本。 4.上課指定用書:同一版本圖書,視經費情況採購一至三冊。 (1)教授指定參考書:採購二冊 教授指定參考書專區放置一冊(限館內閱覽),流通書庫放置一冊。若遇其他因素加買之冊數,一律放置於流通書庫。 (2)醫學院課程整合用書:採購三冊 教授指定參考書專區放置二冊(限館內閱覽),流通書庫放置一冊。若遇其他因素加買之冊數,一律放置於流通書庫。 5.顧及圖書利用之時效性,圖書資訊處(以下簡稱圖資處)未經圖委會審核即行購置圖書,惟須於下次圖委會會議中追認。 四、 期刊(含電子期刊)資料: (一)收錄型式以電子期刊為優先,紙本期刊次之,如有特殊情況將另作考量。 (二)新訂期刊處理原則: 1.以本校各學科相關系所及通識領域之主題,具學術性、知識性、啟發性、文化性之學術性期刊為收錄範圍。 2.參考「全國期刊聯合目錄」各醫學大學或大型圖書館所收錄。 3.醫學專業性期刊已被SCI或SSCI收錄為主。 4.館藏之電子期刊若無回溯之年份卷期,得加入紙本館藏。 5.過期期刊如有電子期刊,則不收錄其紙本。 6.讀者所推薦或試用良好之學術期刊,應經圖資處評估後,提報圖委會審議通過,編列預算訂購。 7.學術性(含醫學專業)期刊永久保存,休閒期刊僅保存當年份。 8.各醫院院訊或50頁以內之連續性出版品,不收錄。 9.本校之連續性出版品,一律收錄且永久保存。 10.本校各單位自行採購之期刊,不納入館藏記錄。 (三)評估項目: 1.該主題領域期刊目前館內訂購種數 2.向外館際合作件數 3.出版者信譽 4.價格 5.影響指數(Impact Factor ) 6.試用情況及統計資料 7.本校老師投稿量 8.可取代之相關資源 (四)續訂評估原則: 1.以聯盟方式參與訂購之期刊,以持續訂購為原則,不得隨意停訂。 2.具良好使用率、價格穩定(固定漲幅7%-10%以下)者,提報圖委會審議通過後續訂。 (五)刪訂評估原則: 1.漲幅過高:若遇漲幅超出25%以上之期刊,提報圖委會決議。 2.使用率不佳:下載篇數偏低,得列入刪訂清單。 3.經費不足時:圖資處提出刪訂期刊之相關佐證資料,經圖委會決議後得刪訂。 五、 多媒體資料 (一)專業資料:各系所推薦購買資料,經該單位主管核可後納入購置審核清單,應經圖資處初審,再由圖委會複審通過後,始得購置。 (二)一般性資料:各系所或個人推薦購買資料,應經圖資處初審,再由圖委會複審通過後,始得購置。 (三)多媒體資料單件或同一系列產品金額超過新台幣一萬元者,圖資處得請推薦人敘明購買理由。 (四)急件採購則依圖書採購原則第五項辦理。 六、 資料庫 (一)新訂處理原則:由各系所教師及學生推薦,應經單位主管核可,圖委會通過後,始得購置。 (二)續訂評估原則:同期刊資料。 (三)刪訂評估原則:同期刊資料。 七、 報紙資料: (一)以綜合性報導為主,專門性報導次之。 (二)以續訂為原則,除非停刊,由圖資處決議採購,刪訂時亦同。 (三)報紙以一年為訂期,僅保留最近一個月份為原則。 八、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九、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