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單位自我評鑑施行細則【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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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6.05高醫教字第0960004595號函公布
100.2.18九十九學年度第一次自我評鑑委員會通過
100.04.14九十九學年度第九次行政會議通過
100.05.03高醫教字第1001101418號函公布
102.01.15高醫研發字第1021100047號函公布廢止


【本細則已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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