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科學院醫學檢驗生物技術學系修讀學士學位學生轉系細則【廢止】

出自KMU LawDB

在2018年7月4日 (三) 19:36由Mlsblaw (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差異) ←上一修訂 | 目前修訂 (差異) | 下一修訂→ (差異)
跳轉到: 導航, 搜尋

91.05.21 九十學年度第5次教務會議通過
91.06.06 九十學年度教務處第10次法規會議通過
91.06.26 (91)高醫校法(三)字第014號函公布
96.11.27 生物醫學檢驗學系96學年度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
96.11.30 生物醫學檢驗學系96學年度第5次院務會議通過
97.06.30 (97)高醫院健通字第097025號
97.10.22 醫學檢驗生物技術學系97學年度第4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1.12.19 醫學檢驗生物技術學系101學年度第5 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1.12.27 健康科學院101學年度第5次院務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2.01.24 101學年度教務處第3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02.02.06 (102)高醫健通字第102004號函公布
招生組107年02月22日1072600089號簽呈廢止

本細則依招生組107年02月22日1072600089號簽呈廢止。
個人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