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資料傳真服務要點【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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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校內讀者皆予服務。
    凡校內讀者皆予服務。
三、  服務時間︰
三、  服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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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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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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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週     六︰上午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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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週     六︰上午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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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週日、例假日︰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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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週日、例假日︰不受理。
四、  服務地點︰
四、  服務地點︰
    本校圖書館閱覽組,聯絡電話︰總機3121101-9 轉2133。
    本校圖書館閱覽組,聯絡電話︰總機3121101-9 轉2133。

在2012年4月9日 (一) 16:38所做的修訂版本

83.12.01法規會第五次會議修正通過
83.12.13(83)高醫法字第一0四號函公布
                                    
一、  服務目的︰
    針對教學研究,便利國內外圖書資料互惠,資源分享,提供快捷資訊傳送服務。
二、  服務對象︰
    凡校內讀者皆予服務。
三、  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週     六︰上午8︰30-11︰30。
    週日、例假日︰不受理。
四、  服務地點︰
    本校圖書館閱覽組,聯絡電話︰總機3121101-9 轉2133。
五、  傳真號碼︰
    國內使用︰07-3210564
    國外使用︰886-07-3210564
六、  收費標準如下︰
    傳出︰A4一張市內五元、室外十五元,國外一張一律二佰元。
    傳入︰每張五元。
    手續︰由圖書館開據證明交付費者至出納組繳費後,憑據傳送資料。
七、  本館行政公務急需傳真文件,比照公務使用長途電話辦理,並填表列報。
八、  申請使用時,請事先將中英文姓名及聯絡電話通知圖書館、以便利傳真文件見之接收與傳送。
九、  傳真文件由圖書館負責收發︰圖書館收到傳真文件後,通知收件人到館領取。
十、  所傳送資料若有涉及著作權法問題概由擬稿人自行負責。
十一、 本要點自公布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