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教育中心教師評鑑施行細則【廢止】
出自KMU LawDB
(修訂版本間差異)
第4行: | 第4行: | ||
:::::::::109.04.23 一O八學年度第三次通識教育中心中心會議通過廢止 | :::::::::109.04.23 一O八學年度第三次通識教育中心中心會議通過廢止 | ||
:::::::::109.06.10 一O八學年度第三次臨時教務會議通過廢止 | :::::::::109.06.10 一O八學年度第三次臨時教務會議通過廢止 | ||
- | :::::::::[[媒體:通識教育中心教師評鑑施行細則(109.07.22 | + | :::::::::[[媒體:通識教育中心教師評鑑施行細則(109.07.22 高醫心通字第1091102119號函公布廢止).doc|109.07.22 高醫心通字第1091102119號函公布廢止]] |
</font> | </font> | ||
- | 【本法規於109.07.22 | + | 【本法規於109.07.22 高醫心通字第1091102119號函公布廢止】 |
在2020年7月23日 (四) 11:44的目前修訂版本
- 105.03.10 一O四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通識教育中心中心會議通過
- 105.04.13 一O四學年度第四次教務會議通過
- 109.04.23 一O八學年度第三次通識教育中心中心會議通過廢止
- 109.06.10 一O八學年度第三次臨時教務會議通過廢止
- 109.07.22 高醫心通字第1091102119號函公布廢止
【本法規於109.07.22 高醫心通字第1091102119號函公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