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科學院公共衛生學系系主任遴選及代理辦法

出自KMU LawDB

(修訂版本間差異)
跳轉到: 導航, 搜尋
Phlaw (對話 | 貢獻)
(新頁面: <font size=2> :::::::::103.10.24過 :::::::::103.12.2 :::::::::106.6.14公 :::::::::[[媒體:106_公衛系系主任遴選及代理辦法(簽呈過案)-1070206.pdf| 106.12.28健康科學...)
下一個→

在2018年2月6日 (二) 11:44所做的修訂版本

103.10.24過
103.12.2
106.6.14公
106.12.28健康科學院106 學年度第4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  依據本校課程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三條規定,設置公共衛生學系課程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