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資訊服務與管理規則【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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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6.11 資訊處與圖書館幹部聯席會議審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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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7.04 101學年度第12次行政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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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1021102172.doc|102.07.22 高醫圖字第1021102172號函公布]]</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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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1021102172.doc|102.07.22 高醫圖字第1021102172號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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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圖書資訊服務與管理規則_1061227公告.docx|106.12.14 106學年度第5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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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本校圖書資訊處(以下簡稱本處)為因應使用者需求,提供資訊與書刊館藏服務,強化管理機能,使本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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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本校圖書資訊處(以下簡稱本處)為因應使用者需求,提供資訊與書刊館藏服務,強化管理機能,使本處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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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更完善之圖書資訊服務,特訂定本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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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完善之圖書資訊服務,特訂定本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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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服務與管理包含資訊系統服務、校園網路使用服務與管理、資訊安全管理、書刊採編及典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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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服務與管理包含資訊系統服務、校園網路使用服務與管理、資訊安全管理、書刊採編及典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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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者服務(包含圖書資訊閱覽、借書服務、館際合作、自學空間使用與參考諮詢服務)、數位資源服務(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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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書借閱與電子資源使用服務與管理、數位資源服務與管理及其他相關服務等事項悉依本規則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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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構典藏、電子資源管理、多媒體隨選視訊服務與電腦教室使用)、出版推廣服務(包含高雄醫學科學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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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資訊系統服務係指本校校務資訊系統及其他指定之校務相關應用資訊系統開發、管理及維護。本校各單位需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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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醫人校刊、學校中英文簡介、e快報電子雙週報編輯、教師專書等之編印服務)及其他相關服務等事項悉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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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訊系統服務時,應依本處相關規定與流程提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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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規則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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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為促進網路資源共享與合作交流,增進網路安全,強化資訊倫理,保護合法權益,使網路管理者與使用者有所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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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資訊系統服務係指本校校務資訊系統及其他指定之校務相關應用資訊系統開發、管理及維護。本校各單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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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教育部發布之「台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訂定本校「校園網路使用暨管理規範」,使用暨管理規範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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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資訊系統服務時,應依本處相關規定與流程提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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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為建立優質館藏,滿足師生教學研究需求,同時兼顧館藏資料之新穎性及適用性,定期篩選及淘汰,得另訂「書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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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為促進網路資源共享與合作交流,增進網路安全,強化資訊倫理,保護合法權益,使網路管理者與使用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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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徵集要點」與「館藏註銷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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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依循,依據教育部發布之「台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訂定本校「校園網路使用暨管理規範」,使用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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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為支援教學研究與推廣閱讀,促進書刊館際共享,得另訂「讀者服務作業要點」、「全國文獻傳遞服務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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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規範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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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構典藏系統作業要點」、「電子資源管理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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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為建立優質館藏,滿足師生教學研究需求,同時兼顧館藏資料之新穎性及適用性,定期篩選及淘汰,得另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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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為提供數位資源服務,創造多元化的學習環境,提升教學品質,得另訂「電腦教室管理規則」、「行動設備借用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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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刊資料徵集要點」與「館藏註銷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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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本規則未規定事項,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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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為支援教學研究與推廣閱讀,促進書刊館際共享,得另訂「讀者服務作業要點」及「全國文獻傳遞與服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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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本規則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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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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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為提供數位資源服務,創造多元化的學習環境,提升教學品質,得另訂「機構典藏作業要點」、「電子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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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作業要點」與「電腦教室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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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為出版推廣服務達成高雄醫學科學雜誌、高醫人校刊、學校中英文簡介與e快報電子雙週報等編輯任務,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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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高雄醫學科學雜誌委員會」與「校刊編輯委員會」,委員會設置要點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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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本規則未規定事項,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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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本規則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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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12月27日 (三) 10:54所做的修訂版本

102.06.11 資訊處與圖書館幹部聯席會議審查通過
102.07.04 101學年度第12次行政會議通過
102.07.22 高醫圖字第1021102172號函公布
106.12.14 106學年度第5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第一條 本校圖書資訊處(以下簡稱本處)為因應使用者需求,提供資訊與書刊館藏服務,強化管理機能,使本處能提供
    更完善之圖書資訊服務,特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服務與管理包含資訊系統服務、校園網路使用服務與管理、資訊安全管理、書刊採編及典藏管理、
    圖書借閱與電子資源使用服務與管理、數位資源服務與管理及其他相關服務等事項悉依本規則之規定辦理。
第三條 資訊系統服務係指本校校務資訊系統及其他指定之校務相關應用資訊系統開發、管理及維護。本校各單位需新增
    資訊系統服務時,應依本處相關規定與流程提出辦理。
第四條 為促進網路資源共享與合作交流,增進網路安全,強化資訊倫理,保護合法權益,使網路管理者與使用者有所依循,
    依據教育部發布之「台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訂定本校「校園網路使用暨管理規範」,使用暨管理規範另訂之。
第五條 為建立優質館藏,滿足師生教學研究需求,同時兼顧館藏資料之新穎性及適用性,定期篩選及淘汰,得另訂「書刊
    資料徵集要點」與「館藏註銷作業要點」。
第六條 為支援教學研究與推廣閱讀,促進書刊館際共享,得另訂「讀者服務作業要點」、「全國文獻傳遞服務作業要點」、
    「機構典藏系統作業要點」、「電子資源管理作業要點」。
第七條 為提供數位資源服務,創造多元化的學習環境,提升教學品質,得另訂「電腦教室管理規則」、「行動設備借用要點」。
第八條 本規則未規定事項,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規則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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