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教育中心語言與文化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廢止】
出自KMU LawDB
(修訂版本間差異)
Wikilaw (對話 | 貢獻)
(新頁面: <font size=2> ::::::::101.09.27 一0一學年度第一次人文社會科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議通過 ::::::::101.10.09 一0一學年度第一次人文社會科學院語言與文...)
(新頁面: <font size=2> ::::::::101.09.27 一0一學年度第一次人文社會科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議通過 ::::::::101.10.09 一0一學年度第一次人文社會科學院語言與文...)
在2017年9月15日 (五) 08:59的目前修訂版本
- 101.09.27 一0一學年度第一次人文社會科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議通過
- 101.10.09 一0一學年度第一次人文社會科學院語言與文化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追認通過
- 101.10.25高醫院人字第1011102863號函公布
- 102.06.11 一0一學年度人文社會科學院語言與文化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修正通過
- 102.07.09 一0一學年度人文社會科學院第八次教師評審委員會修正通過
- 102.09.23高醫心語字第1021102662號函公布
- 105.01.13 一0四學年度人文社會科學院語言與文化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第3次會議修正通過
- 105.01.19人文社會科學院104學年度第4次教師評審委員會議通過
- 105.11.07 第1055100259號簽呈核定廢止
【本要點自105年11月7日起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