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距教學委員會設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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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11月4日 (五) 08:09所做的修訂版本
- 104.09.10 104學年度第2次行政會議通過
- 105.09.08一O五學年度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
- 105.10.13一O五學年度第三次行政會議通過
第一條 本校為推動遠距與數位化教學,提升教學品質及促進學術交流,建構多元化學習環境與學習資源共享,依「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 及本校「遠距教學辦法」設置「遠距教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第二條 本委員會以教務長擔任召集人,研發長、圖書資訊長、教務處教務企劃組組長、教務處教學資源組組長、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組長、教務處教師 發展暨學能提升中心主任、教務處推廣教育中心主任、圖書資訊處資訊系統組組長、圖書資訊處網路技術組組長為當然委員,另依需求聘任校 內外教師與專家若干人為委員,置執行祕書一人。 第三條 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一、 規劃遠距教學發展方向。 二、 推動遠距教學課程之開授。 三、 評鑑、檢核遠距與數位化教學品質。 四、 其他遠距與數位化學習相關事宜。 第四條 本委員會每學期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開會時視需要得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列席。 第五條 本委員會得設立工作任務小組,協助遠距教學課程之規劃、推動及評鑑等工作。 第六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及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