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科學院職能治療學系學生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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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版本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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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4.28 職能治療學系102學年度第8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 :::::::::103.04.28 職能治療學系102學年度第8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 ||
:::::::::103.05.13 健康科學院102學年度第1次學生實習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 :::::::::103.05.13 健康科學院102學年度第1次學生實習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 ||
- | :::::::::[[媒體:高醫院健通字第103012號.doc|103.06.10 高醫院健通字第103012號函公布]]</font> | + | :::::::::[[媒體:高醫院健通字第103012號.doc|103.06.10 高醫院健通字第103012號函公布]] |
+ | :::::::::104.11.13 職能治療學系104學年度第3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 ||
+ | :::::::::104.12.11 健康科學院104學年度第2次學生實習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 ||
+ | :::::::::[[媒體:104022.doc|104.12.30高醫院健通字第104022號函公布]]</fon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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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一、 依據高雄醫學大學學生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五條規定,設置職能治療學系學生實習 | |
- | + | 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 |
二、 本委員會組織成員及工作執掌如下: | 二、 本委員會組織成員及工作執掌如下: | ||
- | + | (一)組織成員: | |
- | + | 1.置主任委員一名,由學系主任擔任之。 | |
- | + | 2.置委員六至八名,由學系主任就教師、學生代表推薦,或得就校外專家學者或產業界人士推薦, | |
- | + | 陳請校長聘任之。 | |
- | + | (二)工作職掌: | |
- | + | 1.規劃及監督學生實習分發、實習輔導計畫之執行、實習團體保險、健康檢查及學生實習成效之 | |
- | + | 評估等相關事項,並將結果呈報「院級實習委員會」。 | |
- | + | 2.協調解決本學系學生在實習期間所發生之相關事宜。 | |
- | + | 3.檢核及確認書面契約。 | |
- | + | 4.其他實習相關事宜。 | |
三、 本委員會每學年至少應召開委員會議一次,並得由主任委員視實際需要隨時召開之。 | 三、 本委員會每學年至少應召開委員會議一次,並得由主任委員視實際需要隨時召開之。 | ||
本委員會委員採無給職,聘期一年,遴選得連任。 | 本委員會委員採無給職,聘期一年,遴選得連任。 | ||
- | + | 四、 本要點經系學生實習委員會及院學生實習委員會通過,陳請院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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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1月12日 (二) 13:47所做的修訂版本
- 98.04.14 職能治療學系97學年度第8次系務會議決議通過
- 98.04.30 健康科學院97學年度第10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 103.04.28 職能治療學系102學年度第8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 103.05.13 健康科學院102學年度第1次學生實習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 103.06.10 高醫院健通字第103012號函公布
- 104.11.13 職能治療學系104學年度第3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 104.12.11 健康科學院104學年度第2次學生實習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 104.12.30高醫院健通字第104022號函公布
一、 依據高雄醫學大學學生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五條規定,設置職能治療學系學生實習 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二、 本委員會組織成員及工作執掌如下: (一)組織成員: 1.置主任委員一名,由學系主任擔任之。 2.置委員六至八名,由學系主任就教師、學生代表推薦,或得就校外專家學者或產業界人士推薦, 陳請校長聘任之。 (二)工作職掌: 1.規劃及監督學生實習分發、實習輔導計畫之執行、實習團體保險、健康檢查及學生實習成效之 評估等相關事項,並將結果呈報「院級實習委員會」。 2.協調解決本學系學生在實習期間所發生之相關事宜。 3.檢核及確認書面契約。 4.其他實習相關事宜。 三、 本委員會每學年至少應召開委員會議一次,並得由主任委員視實際需要隨時召開之。 本委員會委員採無給職,聘期一年,遴選得連任。 四、 本要點經系學生實習委員會及院學生實習委員會通過,陳請院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