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科學院醫務管理暨醫療資訊學系研究生課程分流課程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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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一、 為配合國家教育政策縮短學用落差,以培養研究生具學術研發能量之學術型及具職場實務應用之實務型人才, | |
- | + | 將課程分為學術型及實務型以提升就業競爭力,訂定此要點。 | |
- | + | 二、 本要點適用於醫務管理暨醫療資訊學系(以下簡稱本學系)碩士班醫務管理組與碩士班醫療資訊組。 | |
- | + | 三、 本學系碩士班醫務管理組與碩士班醫療資訊組依課程性質及學習特色,將課程分為學術型及實務型。 | |
- | + | 研究生除碩士論文6學分外,醫務管理組研究生,學術型至少應修滿35學分,實務型至少應修滿42學分; | |
- | + | 醫療資訊組研究生,學術型應修滿28學分,實務型應修滿28學分。 | |
- | + | 四、 本學系碩士班醫務管理組與碩士班醫療資訊組依學生「歷年成績單」與「修課學分證明表」查核課程 | |
- | + | 與學分核對無誤,給予實務型修課學分證明。 | |
- | + | 五、 此實施要點經本學系課程委員會及院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後,陳請院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 | |
+ | 修正時亦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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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1月7日 (四) 17:14的目前修訂版本
- 103.03.05 醫務管理暨醫療資訊學系102學年度第2次課程委員會通過
- 103.03.26 健康科學院102學年度第2次課程委員會修正通過
- 103.04.15高醫院健通字第103006號函公布
一、 為配合國家教育政策縮短學用落差,以培養研究生具學術研發能量之學術型及具職場實務應用之實務型人才, 將課程分為學術型及實務型以提升就業競爭力,訂定此要點。 二、 本要點適用於醫務管理暨醫療資訊學系(以下簡稱本學系)碩士班醫務管理組與碩士班醫療資訊組。 三、 本學系碩士班醫務管理組與碩士班醫療資訊組依課程性質及學習特色,將課程分為學術型及實務型。 研究生除碩士論文6學分外,醫務管理組研究生,學術型至少應修滿35學分,實務型至少應修滿42學分; 醫療資訊組研究生,學術型應修滿28學分,實務型應修滿28學分。 四、 本學系碩士班醫務管理組與碩士班醫療資訊組依學生「歷年成績單」與「修課學分證明表」查核課程 與學分核對無誤,給予實務型修課學分證明。 五、 此實施要點經本學系課程委員會及院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後,陳請院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 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