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空間使用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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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5年7月6日 (一) 11:05所做的修訂版本
- 104.05.14 103 學年度第10 次行政會議通過
- 104.06.05高醫圖資字第1041101795號函公布
一、 本校為便利師生利用圖書館討論室、研究小間、多媒體資訊室及學習資源專區,特訂定高雄醫學大學圖書館空間 使用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開放時間 (一)學期期間: 1.討論室:周一至周日上午八點三十分至晚上九點三十分。 2.研究小間:周一至周日上午八點三十分至晚上九點三十分。 3.多媒體資訊室:周一至周五上午八點三十分至下午五點三十分。 4.學習資源專區:周一至周五上午八點三十分至下午五點整。 (二)國定假日不開放,寒暑假期間另訂。 三、 申請資格 (一)討論室:本校教職員生,達5人以上之團體。 (二)研究小間:本校專/兼任教師、研究生。 (三)多媒體資訊室:本校教職員生,達8人以上之團體。 (四)學習資源專區:本校教職員生,如借用團體討論室需達3人以上之團體。 四、 申請方式 借用者需於預計使用日期二天前至校務資訊系統申請借用,每處空間至多申請16個時段,同時段僅可預約1間,借用期限以 二個月內為限。 (一)討論室:每時段以1小時計,每日至多不超過8小時。 (二)研究小間:分為早場(8:30-12:00)、午場(12:00-17:00)及晚場(17:30-21:30)。 (三)多媒體資訊室:每時段以1小時計。 (四)學習資源專區:每時段以1小時計,每日至多不超過8小時。 五、 借用規定: (一)借用者應於預約時間10分鐘內持有效證件至流通櫃檯報到,逾時者視同棄權。借用者於30日內累積已預約未使用次數達2次, 將停止該空間借用權一個月。 (二)空間使用完畢應回復原狀,如有借用鑰匙需歸還流通櫃檯。當日未繳回鑰匙者,每逾一日,罰款新台幣五十元。鑰匙不得複製、 遺失,違者需全額負擔換鎖費用。 (三)圖書資訊處僅提供空間及既有設備借用,其他相關事宜應由借用者自行處理。個人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圖書資訊處不負保管 責任。 六、 借用空間若有下列情形,借用者將被記點1次,自違規記點第3點起,則停止圖書館空間借用權一個月。 (一)逕自與他人交換使用或轉讓。 (二)吸菸、飲食。 (三)高聲喧嘩或有其他不當行為,如在玻璃門窗張貼物品。 (四)攜入未辦理借閱手續之圖書。 (五)不當使用超負電荷之插座或使用完畢未關閉門窗及電源。 (六)未將傢俱擺設恢復原狀。 七、遇有重大事由,圖書資訊處得通知借用者暫停使用或取消預約。 八、本要點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九、本要點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呈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