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學院健康促進研究中心設置辦法【廢止】
出自KMU LawDB
(修訂版本間差異)
第9行: | 第9行: | ||
:::::::::100.12.20 一00學年度第六次院務暨第五次系務聯席會議通過 | :::::::::100.12.20 一00學年度第六次院務暨第五次系務聯席會議通過 | ||
:::::::::101.01.12 一00學年度第六次行政會議通過廢止 | :::::::::101.01.12 一00學年度第六次行政會議通過廢止 | ||
- | :::::::::[[媒體: | + | :::::::::[[媒體:111100232.doc|101.02.03 高醫院護字第111100232號函公布廢止]]</font> |
<pre> | <pre> | ||
在2012年2月6日 (一) 15:36所做的修訂版本
- 92.08.25九十二學年度第一次護理學院院務暨系所務聯合會議通過
- 92.09.09九十二學年度第二次法規委員會通過
- 92.09.18九十二學年度第二次行政會議通過
- 92.10.20高醫校法第0920200032號函公布
- 96.08.30 九十六學年度第一次護理學院院務會議通過
- 96.10.25 九十六學年度第一次校務暨第三次行政聯席會議通過
- 96.11.15高醫院護字第0961100123號函公布
- 100.12.20 一00學年度第六次院務暨第五次系務聯席會議通過
- 101.01.12 一00學年度第六次行政會議通過廢止
- 101.02.03 高醫院護字第111100232號函公布廢止
【本設置辦法已廢止】